作者spinf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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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车祸] 车祸发生之後双方和解的问题...
时间Tue Aug 28 18:49:53 2007
※ 引述《stopidii (昇仔)》之铭言:
: ※ 引述《stopidii (昇仔)》之铭言:
: : 小弟在今年4月多的时候出了车祸
: : 造成了右髋臼粉碎性骨折
: : 必须要撑柺杖撑半年左右
: : 当时警察有告知说在半个月之内都可以去要求提告
: : 当然可以和解是最好
: : 没有人喜欢上法庭
: : 所以我的父母决定说在8月~9月的时候跟他们谈和解的事
: : 在一个礼拜前左右我们跟他们连络
: : 初步先谈一下关於和解的事
: : 但是这种事我们是第一次处理
: : 所以我的父母也四处问了一些朋友
: : 该跟他们要求多少才算合理
: : 问出来的结果是大约30万
: : 虽然有几个朋友是说可以开比较高的价钱给他们杀价
: : 但是我爸个性比较直接也稍微单纯了一点= =
: : 就直接跟他说我们要求的金额是30万
: : 而对方居然说他们只愿意付6万块....
: : 他们也老是说他们家的家境有多困难多困难
: : 还说这6万块还是借来.......
: : 这让我挺不服气的= =
: : 我浪费了一整个暑假
: : 光是医疗费还有车的钱就不只6万块了
: : 但是这方面我们真的没有经验
: : 所以想问问各位大大们
: : 这种情况我该直接去提告嘛???
: : 撞上我的是一个女生
: : 跟我一样是20岁
: : 只不过我骑机车他是开汽车的
: : 希望大大可以帮忙解答 m(_ _)m
: : ===================================================================
: : 刚刚忘了提到一点
: : 我还有开过一次手术
: : 打了钢钉跟钢板
: : 医生说我明年6月~7月还得要在去开刀把他拿出来
: : 不然我工作或是运动可能会有点妨碍
: : 请问这也应该算是对方负责的范围嘛???
: 刚刚底下有大大回说
: 告他刑法的过失伤害
: 以刑逼民
: 请问这是什麽意思= =
: 我朋友是说如果只是告他民事的话
: 对方多半都不会怕
: 甚至开些芭乐票
: 会有这种事吗= =
: 假设告他过失伤害
: 他败诉的话他必须负责什麽处罚
: 会留案底或去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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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说利用要告他刑法的事情
: 来逼迫对方跟我们以民事和解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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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原PO的想法有点乱 把民事刑事搞在一起了 分开说明吧
: 就我所知一旦上法院之後
: 被告方可以请法院派公家律师来帮他们辩护
不一定
民:要符民事诉讼法107条 向法院声请诉讼救助(法院不一定准)
刑:要符刑事诉讼法31条强制辩护案件(这案子不可能)或依公设辩
护人条例声请指定公设辩护人(法院不一定准)
: 我们原告这边如果要律师的话要自己请
民:你们也可以声请诉讼救助啊 只是法院不一定准
刑:自诉须律师强制代理(刑事诉讼法319条)且无所谓公设辩护人 但若是向
检察官告发由检察官起诉就不用自诉了
: 败诉那一方必须要负担开庭费
民:诉讼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刑:无所谓诉讼费用
所以可提起刑事再附带民事上请求
: 那还需要负担胜方的律师费吗???
民:律师费用非属诉讼费用之一部 故不得请求(第三审除外)
刑:连诉讼费用都没有了 更何况律师费 自己买单吧
: 有朋友说要也有朋友说不用
原PO的想法有点乱 把民事刑事搞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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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31.225.11
1F:推 stopidii:太感谢大大了=w= 08/28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