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苦哈哈的日子~~ 谁来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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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交通责任归属~~为什麽法律保护违规的人?
时间Sun Aug 12 11:05:23 2007
※ 引述《newlifecome (newlifecome)》之铭言:
: 标题: Re: [问题] 交通责任归属~~为什麽法律保护违规的人?
: 时间: Sat Aug 11 02:11:20 2007
:
: 请问因为路霸造成的交通事故
:
: 我可以用什麽法律来告他呢
:
针对这一点,还是想不出来,只能说持续向"交通警察大队"检举路霸问题,
如果过了几天迟迟没有回应,就可以打电话去询问处理状况跟结果,
如果认为"交通警察大队"处理不佳或没有处理,那就写市(县)长信箱申诉,
就算没有处理掉路霸,县市政府的承办人员也会给你一个交代.
这是台北市政府交通大队的检举路霸认定标准 及 检举办法给你参考:
http://td.tcpd.gov.tw/cgi-bin/SM_theme?page=46690e1b
: 警察那天也训斥他要把路霸清除
:
: 过了两天了 那些盆栽不动如山
:
: 真是让人非常生气
罚则方面 Marlon 都说的很清楚了,
路霸得要靠你自己检举,去要求交通大队尽速清除,
违规停车也可以向警察单位检举,请警察过来这边开单 或 拖吊.
:
: ※ 引述《newlifecome (newlifecome)》之铭言:
: : 所以说因为违规停车或设置障碍物造成的交通违规
: : 我们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
: : 因为他们有的只是几百块到一千多的罚单
: : 而我这个每天要开车右转的人
: : 以後到了路口都要先下车查看有没有违规停车才知道我要转弯多大?
: : 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
: : ※ 引述《Marlon (马桶人)》之铭言:
: : : 警察会开他一张未依规定停放车辆(道交45-1-1)及
: : : 在道路堆积、置放…足以妨碍交通之物(道交82-1-1)
: : : 在事故处理卷宗里面,您应该会被注明:涉嫌未注意车前状况。
: : : 毕竟路旁的车虽然有违规事实,但是并非主因,
: : : 人车行经路口时,都应该减速慢行,若因速度太快没看到路旁的车(即使他违规!),
: : : 恐怕这点比较难说服交通法庭的法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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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218.170.39.159
: 推 DragonLick:先将现场拍照起来存证吧 08/11 09:10
: 推 extravagate:路霸有路霸的清法,你硬要用交通法规去搞当然没效果 08/11 17:41
: 推 newlifecome:路霸不是属於交管处罚条例85条 不然要怎麽清?自己清吗 08/11 17:46
: 推 extravagate:气嘟嘟的~好啦,加油,不妨碍你了 08/11 17:49
: 推 DragonLick:我觉得在这里问东西蛮容易受气的.... 08/11 21:55
: → DragonLick:之前不是有人被盗用身分证吗 底下推文都落井下石的 08/11 21:56
原po的情况中,最有争议的是原po认为自己本身并无多大过失,
行车路线完全被路霸挡住以致於撞到违规的汽车,但是违规停车是静止状态,
假设原po认为事故原因不在自己,那其他车辆行经过去的时候,为何不会发生车祸?
也许是其他车辆运气好 亦或是 原po有些微未注意到 甚至不是原po的错,
但就旁观的观点来看,既然是其他人行经不会撞上,那撞上去的原po就多少有责任,
但是若原po坚持是路霸挡住视线的问题,那就必须要收集足以让法官采信的证据,
ex: 车祸事故现场状况图 右转时视线被挡住情况
来证明并非是自己应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的问题,重点是事实情况的判断及证明,
只是一般人来看要证明这样的情况自己没有过失,普遍来说很难.
而原po所举的道交条例85条,这条不是应该是被警察开单违反道路交通条例下,
认为自己违反条例的原因系为他人之关系,故自己对违规事项应无任何责任,
也不应该被罚钱. 这条不是拿来清除路霸的吧,是用来平反罚单(不用缴钱)的.
解决路霸的条例应该诚如Marlon的提到的82-1-1去依循管道申诉来清除路霸.
有些文章的推文会落井下石,有些是发文者本身就有错误的法律观念,
甚至变成讨论上有点火药味的情况下,往往发推文双方态度些微偏颇,
就如这个讨论串,原po觉得自己没有过失,但是一般状况行径中车辆撞到静止车辆,
通常都是行径中车辆的问题比较大居多,而原po认为路霸挡住视线是车祸的主因,
用路霸挡住视线的说法来让自己免责,这个说法在没有对事故现场有一定了解者,
很难去认同原po的说法,建议原po还是花点时间去拍照采证来加强自己的说法.
(我指的是未来调解 或是 上法院的时候用的上)
以上为个人意见,有错请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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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183.246
1F:推 and:纯推....讲的真好~~~~^^ 08/12 13:01
2F:推 magickevin:我只是因为她把责任都推到别人身上忍不住想凸她两句.XD 08/12 13:40
3F:推 chenlansue:推这一篇 我也觉得原Po该冷静一点 08/12 18:35
4F:推 chenlansue:原Po认为路障因素而觉得自己免责 但这种说法 很难让人 08/12 18:37
5F:→ chenlansue:信服 08/12 18:39
6F:推 fruitnba:大推末段 08/12 20:43
7F:推 ElinaYun:很棒! 08/12 23:27
8F:→ ElinaYun:路霸打110,我本身在台北市的经验约五分钟就有警察来开单 08/12 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