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louc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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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抛弃继承的问题
时间Fri Aug 10 18:29:29 2007
※ 引述《juno6214 (九诺)》之铭言:
: 请问一下,
: 除了配偶之外,继承的顺序:
: 1.往生者的儿女、孙子女(含内外孙)。
: 2.往生者的父母
: 如果往生者的配偶和子女都要抛弃继承,寄了存证信函给往生者的母亲,
: 而母亲也要声请抛弃继承,需要准备什麽资料?
抛弃继承应该准备的资料:
1.抛弃继承人(以下简称抛弃人)的户籍誊本
以及抛弃人与往生者的关系户籍誊本
(要看出来往生者跟抛弃人有继承权的关系..ex:父子、祖孙)
2.抛弃人印监证明+印监章(文书资料都要加盖抛弃人的印监章)
3.遗产继承系统表(自己画,画出往生者跟继承人的关系图..名字後面注明[抛弃])
4.向法院申请备查抛弃继承的表格(自行到法院购买填写)
5.存证信函(通知其他继承人用)
: 因为早就没再联络了,户籍誊本、死亡证明什麽的都没有啊?
凡走过必留下痕迹....找户政帮忙就对了
: 还是存证信函中会附上这些所需的资料呢?
: 如果母亲也抛弃继承,但不知道父亲是否有抛弃继承,
: 那需要寄存证信函给下一顺位继承人(往生者的兄弟姊妹)吗?
理论上不需要.. 因为继承进度卡在父亲这边...
要父亲确实也要抛弃继承之後才需要往下一顺位继承人通知
实务上...建议寄给下一顺位继承人...比较保险一点..避免来不及抛弃继承到债务
: 3.往生者的兄弟姊妹
: 不知道父亲是否有抛弃继承,
: 那麽兄弟姊妹可以跟母亲一起声请抛弃继承吗?
: 再者,
: 兄弟姊妹的子女是否也算继承人之一,而需要一并声请抛弃继承呢?
不算,往生者往兄弟姊妹的子女没有对往生者的继承权
: 如果是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也有一半的血缘关系,
: 是否也享有同样的继承权?
视血缘关系判定是否具有继承权,如:
1.自然血亲(亲生的子女)
2.拟制血亲(收养的子女)
: 4.往生者的内外祖父母
: 当兄弟姊妹也声请抛弃继承,
: 但不知道往生者的父亲、其他兄弟姊妹是否有声请抛弃继承,
: 需要寄存证信函通知下一顺位继承人吗?上有述
: 不知道下一顺位是谁?也不知道该如何联络的话,该怎麽办?请找户政帮忙
: 感谢帮忙 m(_ _)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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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42.138.18
1F:推 opuy:推一下这篇..另往生者子女抛弃会由子女的子女继承要注意一下. 08/10 23:47
2F:推 opuy:子女皆抛弃时有此问题 08/10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