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hbinilka (香水.咖啡.烟和书♀)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关於遗产税
时间Mon Jul 30 20:14:48 2007
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5条规定:
被继承人死亡前二年内赠与下列对象个人之财产,
应於被继承人死亡时,视为被继承人之遗产,并入其遗产总额课之:
1.被继承人之配偶。
2.民法规定之各顺序继承人。
3.前款各顺序继承人之配偶。
注:民法各顺位继承人:1.配偶/子女 2.父母 3.兄弟姐妹 4.祖父母。
遗产税免税额、扣除额,自95年度起,调整如下:
免税额:779万元
父母扣除额:111万元/人
配偶扣除额:445万元
子女扣除额:45万元
未成年子女扣除额:45万元/年
残障扣除额:557万元
丧葬扣除额:111万元
被继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72万元
被继承人职业上之工具:45万元
遗产及赠与税法第22条规定:
赠与纳税义务人,每年得自赠与总额中减除免税额100万元。
遗产及赠与税法第20条规定:
左列各款不计入赠与总额:(以下节录)
六、配偶相互赠与之财产。
七、父母於子女婚嫁时所赠与之财物,总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自95年度起赠与税免税额调整至每人每年111万元。
注:按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2条之1规定:
物价指数连动之调整,上述各项金额每遇消费者物价指数较上次调整
之指数累计上涨10%以上时,按上涨程度调整之。调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未达万元者按千元数四舍五入(但子女婚嫁100万元不调整)。
有关遗产税与赠与税常见的问题,
大致上了解这几条规定就够用了。
※ 引述《ps1012 (噬月)》之铭言:
: 如果~~在所有人过世之前
: 将不动产过户在我名下的话
: 这样子还要被课遗产税吗??
1.先看你与所有权人的身分为何?
2.若所有权人於赠与後2年内死亡,该财产视为遗产,
需列入遗产总额中课徵遗产税。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9.19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