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tzucid (碎碎念的糟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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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请教各位一般提起告诉的流程
时间Mon Jul 30 11:07:43 2007
※ 引述《wallaby (wallaby)》之铭言:
: 小弟对此有点疑问,但是查了并没有看到这种基本流程的问题
: 因此PO文询问
: 1.提起告诉及接续的流程是如何?
: 警察局----侦查庭----法院
: 我只知道大致上顺序是如此,要提告的人去警察局做笔录,
: 然後警察局通知被告的人做笔录,皆下来呢?做完笔录後警察局就会送去给检察官?
: 然後就等传票开侦查庭?
: 开完侦查庭後会当场宣布结果(起诉与否),然後回家再等法院开庭?
: 以上流程是必定的吗?电视上有看到"上法院按铃控告"这个有没有经过警察局呢?
做完笔录後进行侦查,如有查获相关事证,通知涉案人到案说明,
或向检察官、法官提出声请核可後,进行拘提、搜索等强制的侦查作为
整理相关笔录及侦查资料後,做成移送书及侦查卷宗移送检察官侦办。
若有逮捕拘提,需在16小时内送给检察官。
侦查庭上不会当场宣布起诉与否。
至法院按铃申告是由当日值日检察官受理,但多会发交警察机关侦查後,
再将案件送还检察官。
: 2.至警察局制作完笔录,可以查看警察局制作双方的笔录吗?
只能看自己的。
: 3.第一次侦察终结前,提告的人可以撤销告诉,请问需要如何办理呢?
第一审判决确定前,告诉人得撤回告诉,仅限告诉乃论的案件。
以言词、书面均可,向检察官或法官提出。
: 4.爬文查到和解的形式,有私下和解、法院和解,请问各有哪些差别呢?那个比较好?
有差别吗?就是双方都能接受条件才会和解嘛!
双方都能接受条件而和解,都很好!
: 5.警察局在一般提告的流程中是扮演怎样的角色呢?
帮检察官把事情化繁为简的角色。
: 6.警察局通知到案说明可以不去吗?不去会有怎样的结果?
可以。
一是警察向检察官声请拘票,把你拘提到案。
二是经二次通知案到案,警察也可直接将案件移送。
: 以上是小弟的疑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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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53.120
1F:推 wallaby:所以警察局扮演一个搓汤圆的角色,但是提告的人执意提告的 07/30 11:31
2F:→ wallaby:话,警察局顶多劝说而已吧。 07/30 11:35
3F:→ wallaby:另外请教,除了主动撤销外可以要求警方HOLD住,视状况决定 07/30 11:37
4F:→ wallaby:是否要继续吗?还是一经提出就一定得到检察官那边处理? 07/30 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