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yl (没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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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牌照税重复缴纳退税请教
时间Sun Jul 29 14:02:53 2007
刚刚去台北市税捐稽徵处网站上看了,申请书上的确要求检附2张收据正本
矛盾的是,网站上也写明重覆缴款会主动退税,无须纳税义务人申请
像这样的事情,依我的作法,我会先去找台中车行仲介,当初是他要求你再
缴一次钱,并说能退税的;他应该要协助你申请退税这件事;再不然也要要
求他帮忙找到当时车子的买主,并协助拿回收据正本
联络过後,如买主确定找不到收据正本,我会上网下载退税申请书,填妥後
检附正影本收据各一张,影本收据上盖上"本影本与正本相同"之字样,并再
附上切结书,切结因正本遗失,仅附上影本,相关法律责任自负之说明,再
谨慎一点,如果当时是由银行帐户支出的,也可影印存褶上当时二笔支出明
细附上,证明是自己支付无误,将退税申请书等附件,寄到台北市税捐稽徵
处,一般来说,这样承办人员应该能受理并办理您的退税,如果再有问题,
承办人员会打电话或回文要求您要补齐某些证明,再依承办人员要求补齐即
可;都立了切结书,正常来说,不会一定要求要拿到另一张收据正本才可办
理退税
另外保险一点,车子的买卖契约书内容应该有注明相关过户规费及税金由买
方或卖方支付,如果是写明由卖方支付,这笔退税更没问题才对
寄出的申请书及所有附件请自行影印一份存底,寄出时务必以挂号寄出
申请书及切结书上要记得签名盖章
以上希望能帮到您
※ 引述《agraphia (国境之南)》之铭言:
: 您好。
: 我的状况如下:
: 本人名下原有一台自小客,今年四月在车籍地台北市收到牌照税单,
: 且已经在四月底缴纳,领有收据。
: 五月中,该车在台中卖给车行仲介,过户时,因为没有携带收据,
: 仲介就叫我再缴一次牌照税[因为小弟不懂所以就照做了],
: 然後,仲介就把过户时缴的这一张收据,影印一份给我,叫我去退税即可。
: 怎知,去台中税捐稽徵处询问,就说是台北市负责,叫我等他们寄支票即可。
: 於是我很呆的等了两个月,
: 上周终於忍不住打电话去台北市税捐处问,结果,承办人说:
: 一定要拿重复缴纳的两张收据正本,才可以退税。
: 但是,
: 1.车子已经在台中经由仲介不知道卖给哪位仁兄了,现在根本拿不回正本。
: 2.税捐处说,为了避免新任车主也拿影印本来退税,才规定两张都要是正本,
: 但是,不管是我手上这张四月在台北缴的收据,或是五月过户时缴的收据,
: 上面的纳税义务人,大名都是我。既然是我,不是本来唯一有退税资格的
: 只有我本人吗?税捐处的说法好像故意刁难似的。
: 3.请问各位专家,难道没有其他办法,把我手上的四月份的收据正本缴回
: 就可以退税吗?例如说切结书之类的,应该还是有办法吧?
: 真的很生气,因为我是一时疏忽所以重复缴纳,而且我是纳税义务人本人,
: 国家没有主动退税给我就已经不应该,更何现在居然这样...
: 问题很复杂,感谢您的帮忙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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