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kehunting (stehen im Regen)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令人不愉快的租屋经验(请帮帮我)
时间Mon Jul 23 19:13:54 2007
※ 引述《whowho112001 (炎熇兵燹)》之铭言:
: ※ 引述《club8 (只能活在黑夜)》之铭言:
: : 作者: club8 (只能活在黑夜) 看板: rent-exp
: : 标题: [讨论] 令人不愉快的租屋经验(请帮帮我)
: : 时间: Mon Jul 23 13:38:21 2007
: :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 : 之前我妹妹与朋友共两人承租一层顶楼加盖的公寓顶楼,
: : 要搬走时房东太太认定她们两个没有打扫乾净,
: : 便当场很大声地指责我妹,
: : 又因为他们住顶楼,水塔也在顶楼,水塔旁边有些泥沙。,
: : 但水塔旁的泥沙也指责我妹,她觉得很委屈。
: : 那时我妹被她骂得当场哭出来。
: : 那时押金还没拿回来,所以我妹他们也认了,
: : 就跟她室友特地请假,还找了几位朋友当帮手去打扫了。
: : 连本来没必要扫的水塔她们也清理乾净了。
: : 但是问题来了...
: : 扫完後他们请房东太太去验收,
: : 房东太太居然怀疑起他们为了报复她故意把泥沙扫到水塔里面。
: : 我妹问她为何这样说,那时我妹他们扫完後有整理出两袋垃圾,
: : 因为还要上班没办法马上丢就先放在楼下。但是有带走一部分垃圾包括泥沙。
: : 而房东太太说她有去开那两袋垃圾,发现里面没有泥沙..
: : (天啊?还开垃圾袋?)
: : 於是认定我妹跟朋友故意将泥沙扫到水塔里。
: : (不扫也被她骂,扫了又被她怀疑...)
这一段是交恶的原因,无关本案法律问题,排除。
: : 然後又质疑我妹不接她手机,
: : 由於我妹的工作性质不方便上班中接电话,我妹也有跟她解释...
: : 那位房东太太为了这件事还申请通话明细,
: : 一口咬定我妹故意过滤她的电话,把手机设成市话转接,还说我妹害她手机费用爆增...
: : (房东太太自己用中华电信 我妹是台湾大哥大 不懂设转接跟她话费爆增有何关联,
: : 更何况我妹根本没设....)
这一段也是交恶原因,和本案法律问题无关,
当然如果要追究是另外一回事。
: : 後来已经约定好要还押金了,我妹想说总算可以松一口气了...
: : 结果在电话里约时间要还押金时,房东太太又质疑有一扇窗是坏掉的,要我妹赔偿
: : 我妹怕又有纷争要我陪她去,这次我们事先准备好录音笔和数位相机
: : 我们一进门房东太太就很大声,从头到尾都是用大吼大叫和我们争吵
: : 到了那边看是一扇窗子无法打开,我妹是说那个窗从他们搬进去就是这样
: : 但因为每次要房东修东西都会有些争吵,所以那个窗户不能打开他们也不以为意
: : 没想到房东太太一直质疑他们蓄意破坏,说那扇窗户修缮要1500
: : 她说她对我妹很好了要她负担500就好
: : 虽然钱不是很多,但她态度令人不敢恭维,我在出门前已经查好民法,
: : 便跟房东太太说出租者有修缮的义务,
: : 然她说他们没有订书面契约,所以这条对她不成立
: : 想问问各位版友 请问她这样讲是合理的吗?
: 虽然你们没有订立书面契约,但如果你们有口头上约定,其租赁契约仍然是成立的,
: 跟有没有签订书面契约无关,仍需依照民法租赁规定。
: (ps依规定如果租赁契约期限超过一年是要订立书面契约)。
: 而你提到当你们住进去时,窗户已经坏掉,依造民法429、430条规定,房东有修缮义务。
: 这是可以确定无误,房东自己需要负担,不能扣你们的押金。
这一段是对的。
: : 然後她就很强硬把已扣掉水电费和修窗户的押金还我妹,
: : 连那张记载水电费的纸也是她随便在我们面前晃一下
: 还有水电费的收据,房东有义务给你们,不能只是给你们看一下,记得跟他拿收据。
: 以免到时吃亏。
这一段也是对的。
: : 那时她拿出她的电话明细质疑我妹有设电话转接
: : 我妹还打给台湾大哥大客服帮她证明没有这回事
: : 後来我实在气不过,便跟房东太太说我们会把我们的遭遇公开在网路上,
: : 她便说如果我敢就要告我毁谤
不要贴上网。
当然寻求法律意见是一回事,
但是如果指名道姓,或者把住处贴出来之类的,
很有可能会有诽谤「问题」,
重点是这是私人纠纷无关公益,就算是事实也是一样。
参考刑法310条,尤其是第3项。
不过要说明的是:这不是说你贴上网就会犯罪,
也很有可能认定是不成罪的,
就算成罪也大多是得易科罚金缓刑,并不严重,
但是如果对方真的要告你,
你跑法院会很累;
打官司辛苦的不是要准备证据什麽的,
累的是你三不五时不由自主要跑法院。
: : 本来事情到这边是告一段落了,因为她自己把她家大门关上完全不想继续跟我们沟通
: : (她就住在我妹楼下)
: : 後来我们走到楼下大门时,碰到一位她的邻居,之前我妹跟房东的纷争那位邻居知道
: : 他很好心问我妹事情解决没,还安慰我妹说那房东不是第一次这样了
: : 住那附近的人都知道,说每次都闹到派出所来,也都有纪录。他顺口讲了一下他们之前的
: : 纷争...
: : 要我们不要理她....还说她背景很硬 有家人是前国大代表和税捐处高官才这麽有恃无恐
: 无言耶!国民大会解除多久了,还有税捐处高官…就算找他们来也没什麽用,
: 前国大代表(没有任何权利的人)和税捐处官员(租赁契约的纠纷,他们也没权介入)
: 如果你房东真的说他认识谁谁....你可以把这个录音,如果真的不幸闹上法院,
: 把这个拿出来,反告他恐吓。
要成立恐吓也满难的。
不过如果有附带说到认识啥人,会对你们如何如何,那就比较有可能。
: : 此时房东太太又打给我妹了...她一直说我刚刚说要写在网路上是在恐吓她,她要告我
: : 又一直质疑我妹破坏她的窗子和水塔
: : 我把电话拿过来,那时因为邻居刚跟我讲了她的事,我便跟房东太太说,
: : "房东太太我听说你以前跟其他人有纷争,派出所有"案底",
: : 今天我还没把我们的纷争po在网路上
: : 我们也打算摸摸鼻子就这样算了..你还要继续下去吗?
: : 而且你也没证据证明我妹破坏你的东西..."
: : 她便开始质疑我说她有案底是在毁谤她...说她跟律师联络过了,她要告我和我妹
: : 又一直要逼我说出是哪个邻居讲的。那时我没有正面回应她,
: : 她便一直口口声声说要告我毁谤就挂我电话了
: : 那时我怕害到那位邻居 我有跟邻居说电话的内容
: : 不过邻居先生很和蔼的跟我们说 他不怕她 要我们不要紧张...
: : 过了一天後他又打给我妹 说我对她言词污辱 要告我
: : 我便跟我妹询问她的手机打给她 我跟她说我只是转述她邻居讲的。
: : 她自己已经猜出是哪个邻居讲的
: : 便讲起她跟那位邻居的纷争 当然她一直说是邻居的错 是别人误会她什麽的
: : 我这时已经打算息事宁人了 我就说
: : "房东太太 我只是听你邻居讲的 如果我有误会你那我很抱歉 但我并没有散布你的事..."
: : 可是她还是拼命讲个不停 说我对她言词污辱 说我破坏她名誉 她要告我
: : 还说她要找警局监识科来监定窗户 说我妹蓄意破坏她的窗子
: : 後来我不想把事情闹大 我便问说要怎样你才会接受道歉
: : 她就说要我贴道歉启事在他们公寓门口
: : 我还想继续跟她讲时她便挂我电话 我打电话她也不接
: : 过了没多久她又打给我妹 跟我妹说 要我妹当她的证人 她说要告邻居毁谤她
: : 否则她就要告我和我妹 就是要我妹选边站就对了
: : 我知道ptt强者很多 有人能告诉我我现在应该怎麽做吗?
证人...你就算被人家告,
你妹妹可以主张拒绝证言,
也就是他必须到庭,
但是可以释明他是你妹妹,然後对於案情一句话都不说,
当然你妹妹决定要帮你说好话或者如何的,
那是她另外的选择,
拒绝证言权是他作为证人的权利。
参考刑事诉讼法,180条1款:
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绝证言:
一 现为或曾为被告或自诉人之配偶、直系血亲、三亲等内之旁系血亲、
二亲等内之姻亲或家长、家属者。
二 与被告或自诉人订有婚约者。
三 现为或曾为被告或自诉人之法定代理人或现由或曾由被告或自诉人为
其法定代理人者。
对於共同被告或自诉人中一人或数人有前项关系,而就仅关於他共同被告
或他共同自诉人之事项为证人者,不得拒绝证言。
: : 她说要告我妹蓄意毁坏她的物品 还说要告我毁谤 请问她有办法告得成吗?
: : 这篇我已经尽量写的低调平和不带有自身情绪了.....因为她口口声声说要告人...
: : 以上所言句句属实,我知道版上有法律见解的人不少,
: : 请乡民强者教我怎麽做好吗? 谢谢!
: 而你在网路上po出,你们遇到的事情,是否有用不当的言语。如果只是陈述事实
: 我想就算是告上法院,你可以问你询问的邻居是否愿意出面作证,
: 且因为以前曾经发生过类似纠纷,应该可以向警局调出调解纪录(如闹上法院)
: 再来你房东说要找警局监识科来做监定,如果真的不是你们弄坏的,
: 就算是找监识科的人来,也没什麽意义。
: 而且我觉得有个问题他找警局监识科,真不知道他凭甚麽可以随便找监识科的人。
的确没意义,没公文人家才不甩你。
而且如果能监定出来破坏时间,未必对你们不利。
本案最糟的情形就是都成罪简易判决,
大多也是轻罪得缓刑,
不用鸟她没关系。
比较好的情形是他自己还要花钱请律师自诉,
或者到检察官那边检察官不起诉处分,
那就什麽事都没有。
放心吧,不要太过操心,问题并不严重,
好好过自己日子比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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