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ijigi (舍身攻击)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请问这样的事前通知和劳基法相抵吗?
时间Thu Jul 19 01:50:33 2007
※ 引述《dearlayla45 (草莓泡泡)》之铭言:
: 其实是不行吃
: 只是我们想说小孩子打工也累
: 他们要吃我们也不管
: 我们良心上可以说都没有压榨员工
: 还常带员工吃饭
: 出国也都送东西给他们
: 不是我要说
: 我工读生现在3个都是做超过一年
: 现在离职的是因为毕业了要找工作不打工了
: 只是我觉都没有什麽方法可以保障我们店家吗?
: 请到这种员工都是我们的倒楣吗?
: 劳基法不是要保障那些可怜员工吗
: 那我们店家怎样保障自己?
: 我打去劳基处问他说叫我们自己想办法
: 有点感叹
: 谢谢大家解决我们的问题
最近刚好有遇到类似的问题,但是我是劳方
你可以把工作规定明确订出来,不要只是口头叙述,白纸黑字写清楚并给员工看过,
发觉该人不适用,说明原因,钱发一发马上要他走,
劳基法并不只是保障劳工,你店家自己要站得住脚,一样受到劳基法保障,
以下为个人小抱怨
我个人也是在试用期时,发现该公司有问题而离职,事情经过申诉,协调,调解,
双方达成协议约定时间前往领薪,结果我一对方定的时间前往,老板娘要我等了两小时,
然後请警察赶我出去,然後说老板有事先走了,我在门口等了两个小时,结果,
堂堂一个公司老板为了躲我从後门逃走,在调解委员会的协议跟放屁一样,
不断出言要我不满意去告他,起因为我已离职了,他却要扣留我的印章,
给我的理由都想唬人不懂法律条规,他老兄坚持这是公司规定,他的规定比法律大,
甚至在回给劳工局的函中,乱改法律条文内容,
事後证明该公司已有多次这种行为,只是前人都摸摸鼻子走人,让他养成习惯
我相信,若你们真的待员工很好,一定会有人愿意待下去的,只是一样米养百样人,
不是大家都像那位学生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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