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eyChen (我也想组一些刚弹阿)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注明转载出处,还是犯法吗?
时间Tue Jul 17 16:49:48 2007
※ 引述《aova (菲仔是块豆腐)》之铭言:
: 而且图片上也有清楚的注明出处
: 而且A公司并没有来电告知或写信要我把图拿掉
: 直接就寄存证信函,告知和解条件
: 我的想法是我有注明出处,它寄存证信函的第一时间也撤下
: 我说我已经撤下了,
: 可是对方公司态度很强硬,说撤下是一回事,不和解,他们还是要请律师来解决
: 这样我有办法解决吗?谢谢……
我觉得7000如果可以避免掉讼争,是可以接受的数字
毕竟你若找律师,光谘询的花费可能就高於此...
如果负担不起,或许可以考虑请对方降低金额
至於本案法律问题的话,大概是这样(以下均引自着作权法)
1.你可能侵害了26-1条或27条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OC01.asp?lsid=FL011264&lno=26-1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OC01.asp?lsid=FL011264&lno=27
2.法律效果在92条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OC01.asp?lsid=FL011264&lno=92
3.你如果想争执的话的辩论重点在65条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OC01.asp?lsid=FL011264&lno=65
也就是说符合65条的话就不会有92条的问题
但这是有一个辩论空间,当然也是一个谈判(和解金押低)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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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间的意思就是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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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4.44.248
1F:推 aova:谢谢您^^..我想我知道怎麽做了T_T 07/17 18:01
2F:推 Rechtsanwalt:"合理使用"的要件越来越严格... 07/17 1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