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htsanwalt (一起修练魔「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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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付了两百万,卖方房子不卖了...
时间Mon Jul 16 21:48:48 2007
首先,应该确认你们买卖合约的内容,那笔200万款项究竟
是购屋的订金(定金)?还是屋款分期的其中之一期而已?
如果依照合约的条款解释,难以认定200万属於民法第249条
之定金,则也未必当然可以要求对方另外赔偿200万(总共
付400万)。
你们应该思考的是:到底想不想买到这个房子?如果想的话,
那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契约,协同办理过户」。
如果不想买了,则可以和对方协商「解约金」。毕竟,合约
一定签订,也不是卖方说不想卖就可以不履约,如果卖方想
解约,则他应该要和买方协商出一个合理的解约条件,以弥
补买方可能所受到的损失。当然,如果合约中已经有关於「
违约赔偿」的条款,则可以依那个条款来处理。
如果你们很想买这个房子,建议你们在起诉前,先向法院声
请「假处分」,禁止卖方将房屋移转过户给他人。因为,或
许卖方不想卖的理由是:他找到出更高价的买主了。假处分
声请必须先提供担保金,这里的担保金金额可依照你们合约
中的价金来计算,换言之,请求法院让买方先将屋款「提存」
於法院後,禁止卖方将房子过户给他人。
怎麽样主张权利对你们比较好,除了考虑要不要房子外,还
必须详细检视契约中的条款,才能作出结论。
※ 引述《cleo1222 (cleo)》之铭言:
: 各位专家
: 想请教一各问题,最近我们家买了间房子,
: 代书陪同下,与原屋主签订契约了
: 并且在预定期间内付了第一笔款项200万
: 但是今天原屋主打来一直道歉说不想卖了
: 说想把200万在汇给我们
: 我查过资料,毁约应该赔偿同等金额
: 也就是应该要汇400万给我们
: 但从原屋主的口气完全没提到这点
: 我们如果据理力争的话是不是要打官司
: 或是私下和解比较好
: 因为我们平常都没啥时间,好不容易找到喜欢的房子
: 现在这样心情非常的不舒服
: 请各位专家给我各建议
: 下一步该怎麽做比较好??
: 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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