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wChu (好球)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被告妨害名誉
时间Thu Jul 5 23:54:53 2007
※ 引述《kalamazoo (卡拉玛动物园)》之铭言:
: 是具体啊...
: 话说还有人证
: 全班同学跟全校老师还有当初那一届的都可以当证人
: 证明她的确是不当体罚
: 还骂学生脏话
送佛送上西吧
309条第一项要满足「公然」的要件才能该当
有限制的家族是否可以该当此要件是可以主张的
(公然之定义:使不特定人得以共见共闻)
310条第三项,能证明真实者不罚
所以你在网路上说的话是否真实,这也是该主张的
刑诉237第一项,主张告诉人自知悉起
已逾六个月之告诉期间
以上三者都有可能让检察官做出不起诉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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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218.167.59.125
: ※ 编辑: kalamazoo 来自: 218.167.59.125 (07/05 20:52)
: 推 DragonLick:多久以前骂的? 07/05 20:56
: 推 kalamazoo:四年前... 07/05 21:05
: 推 DragonLick:四年前骂的还会收到传票? 不是六个月追诉期?@@ 07/05 21:15
: 推 kalamazoo:这个我也很纳闷... 07/05 21:18
: 推 hotwingking:六个月是从知悉犯人开始算 此六个月为告诉期 07/05 21:57
: → hotwingking:不然 你都骂四年了 她却一点也不知道白白被你骂四年 07/05 22:04
: → hotwingking:我还觉得你不当得利咧 XD 07/05 22:04
: 推 kalamazoo:他好像知道很久了 而我是从开了之後 就很久没看 07/05 22:23
: → kalamazoo:只有一开始骂 没有骂四年啊ˊˋ 07/05 22:24
: → hotwingking:好 你只要能证明他知道很久了 他又无任何表示 07/05 22:25
: → hotwingking:检察官就有可能以 已逾告诉期间(252V) 而为不起诉处分 07/05 22:25
: → hotwingking:去侦查庭时 想办法套他话 如问他什麽时候看到的之类 07/05 22:28
: 推 cachito:话有那麽好套吗?XD 07/05 23:05
检察官自己也会问
别小看检察官找漏洞的功力
只要抓到程序上有暇疵
一个不起诉处分书就可以丢过去了
连实体都不用调查
简单又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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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5.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