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PBCID (刑警小豪)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手机遗失
时间Sat Jun 16 18:59:23 2007
※ 引述《aubr3 (版友做好人卡给我)》之铭言:
: 请问一下
: 我手机遗失
: 坐阿罗哈客运新竹往板桥 忘了带下车
: 过三天我要回新竹才发现
: 也是去板桥搭车
: 之後他们的人说遗失物都会送到新竹
: 之後到了新竹 我问他们
: 他们查到说 当天有捡到 不过电话在板桥
: 要晚点送过来 之後晚上去问 他们说还没有(并未说被弄不见)
: 我就说那我明天来拿好了
: 隔天他们才说电话不见了(也就是第四天)
: 我赶紧去报停话 弄丢的人说会赔我ㄧ只ㄧ样的ASUS J202
: 不过之後(第七天) 他说找不到一样的了
: 要赔我钱 我跟他说三千元 口头约定 用他们的手机讲的
: 因为我有偷查二手价 大致上是三千五 我买四千多我忘记了
: 可是被盗打
: 不过所幸金额不多(大约两千) 想说花钱买个教训
: 想请问的是
: 我需要去备案还是报案吗?
: 还有我有什麽地方需要做的呢?我有什麽法律上的权利?
: 不过我忘记手机的那个什麽特殊号码
: 盒子也被我妈妈丢掉了
: 这样还可以备案吗?
: 第一次发生这种事
: 很头大不知道该怎麽办
: 谢谢各位 看完 请给我ㄧ些指教 任何的都可以
不是备案,而是报案~请至您辖区分驻派出所报侵占遗失物案,警方会依您的门号调阅通
联纪录及手机序号等资料追查犯嫌。
一般民众所称的备案是指报案人至派出所请员警将案情写在工作纪录簿上,这样的动作实
是错误而且多此一举;想找回手机必须正式报案,您必须提供人事时地物及证据作笔录、
领报案三联单,警方才能依法以您的报案纪录侦查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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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县警察局和美分局 欢迎中部地区朋友检举犯罪!!
侦查佐 江OO
电话:(04)7552644
传真:(04)7556430
地址:50861彰化县和美镇彰美路5段3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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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7.79.26
1F:推 aubr3:谢谢我了解了 06/16 22:27
2F:推 tetzucid:1天120元,队长肯批准,您就去查吧! 06/17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