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CK0613 (十三分六秒)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网路言论责任
时间Fri Jun 15 14:20:44 2007
※ 引述《wild (野孩子)》之铭言:
: 想请问一下
: 因为我是学生 在外面租房子
: 但是因为房子问题
: 而且家里遭小偷2次(已备案) 所以要搬家了
: 房东目前在找新房客
: 来的都是自己学校的小学弟妹
: 我有遇到的 都私底下偷偷跟他们说
: 但是常常有人来看房子 我们不在家
: 所以担心之後会有学弟妹傻傻的住进来
: 因此我想PO版警告学弟妹
: 我想问 如果我PO版 点出大概位置?并讲明这间房子的严重缺点
: 这样有法律责任吗?
: 因为之前花莲的女生 跟房东闹上法庭
: 家里担心我 所以要我先上来问问大家
: 谢谢 麻烦各位了
首先了解一点,简单的说,毁谤罪是处罚「造谣」的规定,
若所述为事实而非谣言,自然不构成毁谤罪。
所以:
一、您可以可以直接指明地点。
因为您确实有在该处居住之事实,这点举证容易,应无问题。
二、您可以直接说明遭窃经过。
因为您有报案,这点亦容易举证,所以无妨。
三、您可以考量手上证据说明其他「严重缺点」。
例如墙壁严重龟裂,拍个照就可举证。
但应避免提及房东之行为,因为您难以举证。
之前东华大学的案子,因为媒体重说纷纭,
据我所知,似乎是因为租屋的「民事」诉讼败诉後,
而刑事毁谤侦察开庭前,该名大学生自杀。
故该大学生是否构成毁谤,尚无定论。(我相信应不会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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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8.4.30
1F:推 zobow001:补充一下还要注意刑法310III和311条的相关规定喔~~ 06/15 16:56
2F:推 TaiDa: 没有"毁谤", 只有"诽谤"XD 06/16 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