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苦哈哈的日子~~ 谁来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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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特休老板不给放,有违法吗?
时间Mon Jun 4 01:27:46 2007
特别休假的问题,这个问题在劳动基准法上是明定劳工继续工作一定期间,
应给予特别休假,但是特别休假应排定於何月何日的问题,
应由劳资双方自行协议决定,劳工可提出想放假之时间,雇主有准假与否之权利,
这是考量到雇主必须要视公司营运情况做人力调整,并非是劳工任意想休就可以休,
ex:劳工想要七月X日放特休,但是七月为公司旺季,人力极度不足,
那此情况雇主可因公司人力不足,否决定劳工於七月X日放特休之权益,
但是不表示劳工不能放特休,而是必须在协商将特休於何时休完.
(劳动基准法只有明定劳工有特别休假之权利,但劳工可提出想休特休之时间,
只是雇主仍有准假与否的核驳权.)
倘若至年底仍未休,可要求雇主将未休特别休假天数转为工资亦或是累积至下年度,
或是离职的时候,仍有特别休假未放完时,也仍要将剩余之特别休假日数转为工资.
※ 引述《is1128 (想不出来)》之铭言:
: 最近小弟要在七月份的时候出去玩
: 预先通知我的老板,不过他预先拒绝了
: 认为特休是他可以决不决定让你放假,还说不给放是有法律保障的
: 想询问各位聪明的板友,是否真如老板所说
: 不给放也没关系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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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题目:职业灾害调查之研究
论文主要探讨职业灾害调查程序现况,重大职业灾害伤亡是否属刑诉业务过失致死罪?
职业灾害调查是否该动用刑事侦查权来查明肇因?
因此 徵求法官 检察官 警察 劳动检查员 给我作为论文访谈对象,
有没有好心人认识,介绍一下,小弟必定请吃饭作为答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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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unhappy 来自: 140.119.234.168 (06/04 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