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neswang (jones)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请问有关租屋问题
时间Sat May 26 17:40:03 2007
※ 引述《sukiextra (suki)》之铭言:
: 请问各位先进
: 事情是这样
: 我友人
: 在外租屋
: 四人合租一层
: 每月16000
: 但是现在房东劳跑了(五月份房租才刚给,每月15号给)
: 现在自称是当舖的人来抵押房子(已占据原房东的房子)
: 那不知道这时契约还生效吗?
: 还是应该认命搬出呢?
: 还有之前两个月押金该如何?(报警处理吗?)
: 另外要如何确认该当舖的人是否真的拥有房子?
: ps:更复杂的是因为是续约所以没签房租只有旧的房租
首先,那位自称是当铺的人是否为抵押权人
若是,他当然可以行使抵押权(亦即他是否有设定他项权利
契约书等证明文件)
但他需先向法院取得拍卖抵押物裁定的执行名义
取得後方可实施查封、拍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至於旧租约到期後未另定新租约,但仍为租赁物之使用受益
即视为不定期租赁,所以你的友人仍有合法使用权源,无庸担心
除非进行到拍卖时有妨碍抵押权之实行时,
亦即因租赁权之存在而导致无人应买时才有除租之问题
另外你提到押金的问题,只能够向房东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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