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uyang (讨厌TPA啦~~~~~~)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急~~~~~~~网路二手拍卖盗版...钓鱼
时间Fri May 25 02:20:46 2007
※ 引述《riv0728 (so sad)》之铭言:
: 我妹在网路上购买一部韩剧影片 看完转手卖出去
: 看了买家在网拍上的购买物品 我有些怀疑他是钓鱼者 但是否为代理商尚且不知道
: 因为同样的光碟他跟不同的卖家买了两次
: 今天接到网路警察电话告知贩卖盗版光碟 周日将去做笔录了
: 警察建议我妹商品重新上架 并且在商品描述内容里叙述现在的状况
: 提醒大家购买正版 并把网页存档再下架 希望法官从轻量刑
: 请问大家觉得按照警察这样说去做恰当吗?
: 我妹年纪轻 满20 社会经验欠缺 他并非故意贩售以此获利
: 纯粹思虑不周 买卖的时候没想过是否为正版
: 但尽管如此 并非故意仍旧有犯罪行为 也有反悔之意 实际上他也吓坏了
: 我查询了网路上的资料 接下来可能面对和解或是诉讼
: 还是要去面对我知道 只希望作姐姐的我有哪些能帮他的就尽量
: 希望板友针对上述我的问题(警察建议商品上架之事)是否恰当
: 另外如果能提供我相关的讯息或是帮助那就太好了
: 谢谢大家
如推文所述,你可以参考八卦版第 18838篇
大致说明,
目前着作权法第九十一条之一第三项,为公诉罪。
也就是检察官知悉之後(如警察移送或业者提出告诉),
就必须起诉或不起诉。
不起诉处分不会进入审判程序,
案件就终结。
但条件是你与业者和解(上述新闻有提到行情)。
(因为检察官这样才有不起诉的理由)
实际上检察官与法官对於这种利用司法赚钱的代理商也不以为然,
可是法律既然明文规定此一行为为犯罪,
那麽你触犯了也只好依法处理了。
重点是,
上篇提到的案件结果的判决结果,
(应该是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
反而比与业者和解还有利,
(注:不起诉还是会有"纪录")
因为刑事部分被判六个月有期徒刑、二年缓刑
民事部分只判赔 1680
缓刑期满其间未再犯罪一样不会有前科。
但记录还是会有啦~
不过只要被告过就算不起诉或判无罪都会有"纪录"。
最後,
警察所提的事我觉得没必要去做,
因为既然代理商已经向警察报案,
想必一定要蒐证存档,没事干嘛承认自己故意卖盗版?
反正到时候警察警询或检察官侦讯时,
你就诚实的说就好了。
(怎麽说就如你文章所打的即可)
如果真的很怕的话,
可以去各大学法律系法律服务社寻求法律意见。
(如台大 政大 台北大 东吴等)
补充一下,
我个人猜想警察要你这样做,
事实上可能是陷阱用来当作证明令妹为"明知"为盗版而散布光碟
台湾警察援交钓鱼就是陷害教唆的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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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5.148.56
※ 编辑: ouyang 来自: 220.135.148.56 (05/25 02:22)
※ 编辑: ouyang 来自: 220.135.148.56 (05/25 02:32)
※ 编辑: ouyang 来自: 220.135.148.56 (05/25 02:35)
1F:→ ouyang:这些业者真坏,想赚钱也不是这样干,殊不知刑事追诉过程 05/25 02:42
2F:→ ouyang:就算判无罪或不起诉,对於一个人的名誉影响有多大! 05/25 02:43
3F:→ ouyang:小弟的愚见不一定正确,你可以多多谘询一下喔! 05/25 02:44
※ 编辑: ouyang 来自: 220.135.148.56 (05/25 02:55)
4F:→ alaka:搜寻Google "着作权蟑螂"就知道了 05/26 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