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eyChen ("囧> 杀人魔王竟记得我)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小孩的姓氏问题
时间Mon Apr 23 20:36:19 2007
※ 引述《katoributa (蚊香猪)》之铭言:
: ※ 引述《tancy (tancy)》之铭言:
: : 想要问一个问题~
: : 由於未婚夫的外公没有子嗣,
: : 未婚夫想要将以後其中一个小孩的姓氏改为外公那边的姓氏,
: : 似乎可以将小孩领养的方式过继到未婚夫的阿姨,可以完成改姓
: : 但我想问这样的方式是否会影响夫妻抚养小孩的权益与义务
: : 例如,政府对生小孩的补助、税的申报、遗产等问题呢?
: : 亦或是有其它方式可以改姓呢
: : 谢谢
: 民法上没有领养 只有认领跟收养
: 认领指的是生父"认"自己的小孩 让本来非婚生子女成为婚生子女
: 收养就是...收养XD 收养後小孩跟本生父母的关系在法律上完全切断
: 而成为养父母的小孩 养父母跟养子女间一切权利义务都跟亲生一样
: 简单的说
: 如果你让未婚夫的阿姨收养你家的小孩
: 法律上那个小孩就是她的
: 我想这应该不是你要的改姓方式
其实原PO想问的,答案除了收养之外应该没别的=.=
就收养方面,相关要件请参考民法1072到1078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Lcode=B0000001&LCC=2&LCNO=1059
除了必须符合法定要件外,更重要的是必须向法院声请认可 (1079条)
另外可以参考司法院以下这篇文章 应该算是很详细了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1/assist01-07.asp
等到法院的认可裁定确定後,就可以持"确定证明书"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登记
有去办户籍登记时,才有所谓的"改姓"的问题
最後关於"抚养"等问题,我讲白一点.....
只要法院有认可收养,且在收养关系尚未终止前
小孩亲生父母的法律地位和路人其实没有两样 (请看民法1083条)
以上一点意见供参考 希望可以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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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1.136.88
1F:推 ivysky:不知先前的章先生是以哪一条改回蒋姓的? 04/23 23:40
2F:推 yeechin:民法1065 04/26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