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eyChen (No.48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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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有关抛弃继承的问题
时间Tue Mar 27 10:25:51 2007
※ 引述《bigfourx (飘零~)》之铭言:
: ※ 引述《Kukulza (*松饼*)》之铭言:
: : 您好
: : 因为遗产是公同共有的关系
: : 您是四兄弟姐妹加上母亲作为继承人
: : 原则上依民法第1144条由您们五人均分遗产(包含债务)
: : 惟又属於民法第272条连带债务的情形
: : 因此债权人可以依民法第273条「得对於债务人中之一人或数人或其全体,同时
: : 或先後请求全部或一部之给付。(Ⅰ)连带债务未全部履行前,全体债务人仍负
: : 连带责任。(Ⅱ)」
: : 故第二位律师才会说,取决於债权人,看债权人想怎麽请求
: : 第一位律师讲的是内部关系
: : 第二位律师讲的是外部关系
: : 举例言之,若令尊遗下100万元债务,您们五人理论上一人承担20万
: : 但假如债权人命您还100万,你也是必须还的,
: 那是不是表示 就是没办法 平分
: 因为他们应该要全部
我白话一点点跟你说明
1.债务当然还是平均分摊
但是这不能拘束债权人,也就是说
债权人可以跟任何一个继承人请求清偿全部债务
而该继承人清偿超过他应该负担部分的话
只能转向其他继承人请求....
2.录音的问题,基本上我的看法是没什麽意义
毕竟到底有没有偿还本金,应该是有纪录可循的
除非他们伪造文书,不然针对那段录音,我要是债权人的话
我也会说,那是我们小姐记错了....
3.抵押的问题我看不太懂,如果是说你大姑有拿房子去抵押
後来拍卖了123万,扣除债务的本金利息後.....
大姑应负担的债务剩下1百多万,那就去跟债权人argue看看吧
4.抛弃继承部分,我觉得劝你再去试试的律师只是好心安慰你
毕竟时间都这麽久了,您父亲过往时你们也不是不知道....
最後我想说的是,这笔保证债务究竟是不是应该归由你们继承?
到头来应该还是要看它的性质以及主债务到底是什麽样的债权?
或许机会渺茫,但建议你们去找律师谘询看看,务必把资料提供他们参考
如果资力符合法律扶助基金会标准,那就去试看看(请上他们官网)
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如果不符合,那就试着申请这个板的律师谘询吧
祝福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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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0.170.62
※ 编辑: JackeyChen 来自: 61.220.170.62 (03/27 10:48)
1F:推 titita:该继承人清偿超过他应该负担部分的话 应该只有有分到遗产 03/27 11:59
2F:推 bigfourx:非常谢谢你 ~我会在问问看~~谢谢 03/27 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