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ugo (酸梅人)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请益] 被告肇事逃逸及被对方乘客要求精神赔偿
时间Sun Feb 11 23:59:41 2007
※ 引述《venusj (是我啊。)》之铭言:
: 各位好!内文有点长,想请教各位以下: (我已经跟对方和解,但想请问正确的法律知识)
: 我於1/30晚上在小巷子内的十字路口与机车相撞(有载一乘客)! 彼此是当下和解各自离开的,且在
: 。现场也有交谈五分钟以上的时间! 并未构成肇事逃逸,对方在当下同意和解却偷记我的车
: 车牌,到警局报案说我肇事逃逸!经询问一些懂法律的人,告知对方要告我逃逸是告不成的ꄊ: 我还可以反告对方诬告! 但是经办的员警却从一开始就对我说我的行为已构成逃逸的要件
: 只因为我没有留联络方式给对方! 请问这个员警这麽说对吗?? 而且这麽员警还主动打电
: 话来问我跟对方事情处理的怎麽样?? 结束电话前还说你们若不解决,最後也是要法院见
: 因为我的行为是逃逸,对方可以告我! 这个员警这样的回答跟立场对吗?? 员警会不会跟
: 对方是认识的??
: 另外,乘客要求精神赔偿一万二! 调解委员私下跟我说差不多~ 因为乘客是无辜的受害
: 者,所以我无任何反驳的立场??请问是这样的吗?? 那不就乘客要多少的精神赔偿我都要
: 给?? 对方乘客只是手被排气管被烫到一点点,并不严重,但对方一直说很严重快要烂掉
: 却又不敢让我看,我也就没看,连医生诊断书也拿不出。我竟然也就算了!
: 我想问的是:1.无辜的受害者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不管谁对谁错??
: 2.若对方乘客真的告我民事赔偿的话,告得成吗?金额是无上限吗??
刑法第185条之4肇事逃逸罪,是非告诉乃论罪,如果你真的被报案了,应该早就请
你过去喝茶了吧,我觉得是没有报案,只是要坑你一笔,甚至我觉得那也不是警察,
只是找朋友来吓你的,建议你去该分局查看看有没有这个案件,有就直接报案告对方
诬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之罪,反正打刑事你可以请检察官提起公诉罪,你把整个犯罪
事实告诉检察官,他会分案帮你处理。
1.无辜的受害者是否可以不论对错要求精神赔偿?
我想废话,当然是要看对错吧,不然我以後就载朋友到处和人小擦撞就好,小擦撞
财产损害赔不多,最後再用朋友的精神损害干一笔回来。 如果监定结果是他对方的错
那你就不用负责,他朋友所受损害当然要找对方驾驶者,与你无关。
2.民事损害是否告得成? 以及金额是否有上限?
民事损害应该会用民法191条之2告吧,汽车、机车或其他非依轨道行驶之动力车辆
,在使用中加损害於他人者,驾驶人应赔偿因此所生之损害。但於防止损害之发生,已
尽相当之注意者,不在此限。 如果他可以证明他受有损害(财产193、非财产195),
并且证明损害是由你造成的,那你就要负责,而你当然也会有财产以及非财产之损害,
到时候他告你,你就反诉告回去,谁提出的证明可以让法官相信,就会打赢。
精神赔偿当然也不会是无上限的,他必须要提出他所谓的计算方式,然後法官
会再东扣西扣,譬如说你人完全没事,却要漫天开价索取精神赔偿,那谁会给你阿,
你当然要先提出实质的损害,譬如请医生开立证明,证明你手OO又XX导致一个月无法
工作,那你这一个月的收入以及看医生所耗费用就是你的实质损害,算细一点你甚至
可以加入每次前往医院的车费等等,当然法官也会看,以同例来讲,你因为这一个月
无法上班,所以受有 "无法工作也就赚不到薪资" 的这笔损害,但同时你也因为不用
上班,而省去通勤费用,像这就会被扣掉,而精神赔偿通常是要复健啦,需要没几天
就跑医院,这对一般人来说,确实会造成精神上的痛苦,诸如此类,我觉得她今天只
是手被烫到,能开什麽受伤证明,既然没受伤能精神痛苦到哪去? 我想这部分他要求
偿是比较没道理的。 (我是以你的叙述来看@@||)
我觉得私下和解最後都是在比背景和手段...好恐怖阿,出车祸还是请警察做个笔
录吧, "比较" 不会被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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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7.160.48
1F:→ beugo:上网找到的 车祸自助部落格 你有空可以去看看 02/12 01:09
3F:推 venusj:非常的谢谢你喔。很详细以後我会更加小心 这次已经被阴了= 02/12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