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小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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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我爸的农保 重大伤病申请农保给付
时间Wed Feb 7 13:31:54 2007
※ 引述《sofame (小希)》之铭言:
: 我父亲在三年前诊断出肝内胆管癌 那时有开刀切除
: 事後有持续追踪 并领有重大伤病卡 但那时并未申请农保给付
: 去年七月时检查出癌细胞扩散至肺 医药费颇多
: 我想帮他申请农保给付 但农会跟我说 必须持续治疗一年以上
: 才能申请 (医生那时跟我说我爸只能三个月到半年)
: 现在我的问题是:
: 之前他就已诊断出有癌症 但请领期限为:
: 被保险人经诊断为永久残废或永不能复原当日起2年内。
: 我已错过这个期限 而现在他检查出扩散 又须一年才能申请给付
: 我上礼拜带他去住院 医生跟我说不建议再做治疗 最多三个月
: 那像我爸的情形 真的没有办法申请农保给付吗? 一定要等到满一年才行吗?
: 可否请了解此种情况的人 为我解答一下 谢谢!
首先,我想要先说我对於农保法律条文不是很擅长,所以意见不一定正确,仅供参考.
原po父亲三年年诊断出肝内胆管癌,此为请领农保给付之要件,
应该说当时後您父亲可以申请农保给付而没有申请,但是又因拖了三年才申请,
所以农会的人才会跟你说,已经够成农业健康保险条例第23条规定,
名 称: 农民健康保险条例 (民国 91 年 06 月 26 日 修正)
第 一 节 医疗给付
第 23 条 领取保险给付之请求权,自得请领之日起,因二年间不行使而消灭。
所以三年前的因肝内胆管癌所能申请的农保给付权利应该已经无法行使该权利,
所以原po如果要申请医疗给付,可能所填写的病因不能是因肝内胆管癌所造成的,
要有新的病因的话才能够去申请,原po可以看癌细胞扩散至肺这个病是否有跟前病有关,
如果是前一个病的延续,那可能很抱歉,原po已经丧失申请的权利,农会可拒绝受理.
当然如果癌细胞扩散到肺跟前病没有关系,原po当然可以拿着病因诊断证明书去申请,
并可坚持前後两者无因果关系,至於专业性的判断那农会自然会交给专业医师去判断,
原po可以提供自己认知的单据去申请就好了,重点是前後病症有没有关联性.
另外,农会有跟原po说要持续治疗一年,想必是指帮原po父亲申请残废给付,
因为残废给付的申请要件是持续治疗一年为构成申请要件,
至於持续治疗一年定义,那就看原po父亲开刀完後有没有持续吃药来抑制癌症,
如果有跟医院重新申请医疗单据,看时间是否达到持续治疗一年,
如果有,还有申请残废给付之机会,如果没有那就要等持续治疗时间达到才行.
第 四 节 残废给付
第 36 条 (残废保险之给付)
被保险人因遭受伤害或罹患疾病,经治疗终止後,如身体遗存障害,适合
残废给付标准表规定之项目,并经保险人自设或特约医疗机构诊断为永久
残废者,得按复原者,得比其当月投保金额,依同表规定之残废等级及给
付标准,一次请领残废补助费。残废给付标准表如附表。
被保险人因遭受伤害或罹患疾病,经治疗一年以上尚未痊癒,如身体遗存
^^^^^^^^^^^^^^^^^^
障害,适合残废给付标准表规定之项目,并经保险人自设或特约医疗机构
诊断为永不能复原者,照前项规定办理。
至於不论原po父亲能不能申请医疗跟残废给付,若原po父亲不幸过世,
原po还是有权利可以申请丧葬津贴,这是毫无疑问的.
(ps:若原po已经申请残废给付的话,将有可能无法领取丧葬津贴,
如果原po父亲申请的重度残障且终身无法继续从事农业工作,
则会按照农业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终止效力,这点原po若要申请要特别注意)
第 五 节 丧葬给付
第 40 条 被保险人死亡时,按其当月投保金额,给与丧葬津贴十五个月。
前项丧葬津贴,由支出殡葬费之人领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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