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sters (小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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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我家楼墙外围被挂广告海报~~我该如何处理
时间Mon Feb 5 20:06:57 2007
※ 引述《dkhot (最近走KuSo路线~~)》之铭言:
: 他们挂的范围在
: http://dkhotalan.googlepages.com/127.jpg
: ★二楼铁窗的上方,也就是我们家阳台外围的外墙墙面上
(中间恕删)
: 然後直接和那位先生再谈一次
: 手机我有留下来了~~~~~~~~~~~~~~~
: 也请大家提供我有什麽管道可以让我处理这些事
: 谢谢大家
之前有向台北县政府申诉过类似的事情
权责单位应该是工务局使用管理课
因为根据建筑法的规定
招牌设立应该要向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申请审查许可
审查核可以後才可以设置广告看板
我当时是寄信到台北县政府网站上的县长信箱
而後收到县政府工务局使用管理课的回覆如下
回覆内容: 您好,本案所陈事项,本府说明如下: 台端陈情座落xxxxxxxx(地址)
违规设置广告物乙案,按建筑法第97条之3第2项规定:「招牌广告及树立广告之设置,应
向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申请审查许可,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得委托
相关专业团体审查,其审查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同法第95条之3规定:「本法修正施
行後,违反第97条之3第2项规定,未申请审查许可,擅自设置招牌广告或树立广告者,处
建筑物所有权人、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新台币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
或补办手续,...。」,经现场勘查,台端所陈违规广告招牌系位於xxxxxxxx(地址),故本
案将函请建物所有人依上开规定办理。 谢谢来信 台北县政府工务局
使用管理课 祝万事如意! 承办单位:工务局使管课 联络电话:29603456分机7649
正本: 副本:
类似这种案子有申诉过四五次(不同地点)
有的申诉以後广告看板就卸下了
有的重复申诉了四五次才卸下
原po可以试试看投书台北县政府网站的民意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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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13.166.5
※ 编辑: sisters 来自: 163.13.166.5 (02/05 20:12)
1F:推 dkhot:谢谢您,我会去处理的 非常感谢你 02/05 20:49
2F:推 sisters:突然想到 如果可以寄得照相并上传到县长信箱 作为证据 02/05 21:08
3F:→ sisters:你可以把po在板上的这个档案传上去 供工务局处理人员参考 02/05 21:09
4F:推 dkhot:恩,我们问过市公所的人,他们也是叫我们寄县长信箱 02/05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