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yk (她不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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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我被警察网路聊天钓鱼
时间Thu Jan 11 00:37:09 2007
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第29条规定
「以广告物、出版品、广播、电视、电子讯号、电脑网路或其他媒体,散布
、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诱、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为性交易之讯息者,处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其实这一条的合宪性
也有人在质疑啦
不过先不讨论他的合宪性问题
你单就他的昵称来看
大家觉得他有没有暗示性交易讯息呢?
不要一直把焦点放在什麽後面警察做的什麽
我觉得牛头不对马嘴
他会犯法,是因为他有用网路散布足以暗示性交易讯息
他打好昵称进聊天室後
其实已经可能该当该条了
重点就是他的昵称有没有该当上述要件
所以警察後面找他出来,并没有引起他犯意
他昵称是他本人自己打的呀
※ 引述《MooZic (MooMoo)》之铭言:
: ※ 引述《kofkyo99 (月月)》之铭言:
: : 有一天晚上无聊上网,使用「援援A_A」这样进入聊天室,立刻出现假装警察的假援妹密我
: : 从第一句开口就是「找援吗?」我回答「@@嗯」等等之类,从一开始一直到金钱都是被诱
: : 导我才说出来,非一开始我就密他「要援吗?」等等之类的~而且最後面就是警察要骗我
: : 出去好让他抓,可是我从来就没有出去见过他,只有留下手机,而且依约当日真的是没有
: : 出去见他,大约过了二星期之後被警察通知到警察局(他依手机查出我身份,说我犯下刑
: : 案,到案时我当然是非常的生气因为我没有出去找他援,而他就指称我ID这样就算是犯
: : 罪了,口气也越来越大声,之後还一直说我是重罪依「性交易防治法」会判5年以下有期徒
: : 邢或科罚金100万元以下,还叫我好好想一想好好的照他讲的做笔录,也许只会判个轻罪
: : 罚金几万或是罚劳动和看宣导影片而已...(我真的是被唬住了...我也不想惹事生非於是照
: : 作)他早就打好笔录在电脑萤幕上给我照念...(还用网路录影下来,全程都只录到我.....)
: : 然後印了好几份的文件...签了不下30个名,印了超过50个左手大姆指手印...我这样是不
: : 是就算是认罪了???
: : 可是我真的没有出去找他援我只是无聊耍耍他,真的没有要出去援的意思,但是警察一再
: : 说明我光是ID就算犯罪了....
: : ,而且现在情形可以说是大势已去...因为我真的不懂法律也不知道,使用怪异名称上网聊天
: : 就这样掉入警察的陷阱而且,警察叫我到按说明一直强调我这样犯了「性交易防治法」
: : 是重罪要被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罚金100万以下。
: : 我是不是被警察陷害了...还是真的光是ID就能引来那麽大的罪吗?我根本没出去找过谁
: : 就算犯罪了?
: : 笔录昨天已经在被警察所唬住之下做完了警察说现在送检查官起诉判刑叫我等通知去跟检
: : 察官讲吧............
: : 有没有懂法律的人可以帮忙解答我这个问题呢谢谢
: 警察有点本末倒置吧??? 警方应该不可以先开口钓鱼, 要处於被动状态.
: 这样故意设陷阱是不对的, 连测速照相都要先立牌警告不是吗?
: 是因为没业绩, 所以要这种方式拼业绩吗?
: 感觉现在警察越来越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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