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njon (哇!我的发线....)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请益] 有关大陆诈骗公司之诈欺行为管辖问题
时间Thu Dec 28 23:32:47 2006
如果你要走刑事的路径
目前两岸刑事司法互助协定对象多为重大刑案
至於诈骗案根本未受重视
所以找台湾的警方大概是很难帮你处理的
因此可能只有找当地公安报案一途
如果你要走民事路径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无论是以原就被原则或是你说的第12条
大概也都是要以深圳当地的法院为管辖法院
至於你所引的涉外民事法跟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规定
那是等你们上法院时
法官要适用台湾法律或大陆法律的问题
所以跟你要去哪里起诉无涉
所以结论是,你要追回货款
很有可能要去深圳当地找公安报案或是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难度颇高 而且也很花劳费
这也是为什麽诈骗集团都设在大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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