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ne0416 (失眠)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补习班退费 旧规 新制 之适用问题?
时间Fri Nov 3 12:08:41 2006
※ 引述《rone0416 (失眠)》之铭言:
: 要退费之前已查过相关法条规定,但今日补习班人员告知我
: 因为我是在新的修改条文公告之前(9月17日)报名的
: 所以必须扣除百分之25(新的条文规定只能扣百分之5)
: 我疑问的是,真的是这样的吗?
: 因为距离开课日期还有60日以上,所以我非常确认我是符合
: 只能扣百分之5的条件!
: 请版上好人帮我解答,谢谢!
: (相关法条为台北市短期补习班管理规则)
首先感谢版上的诸位好人的回答^_^
今日打电话过去台北市政府询问,得到的结果是
适用新法!
不论报名或缴费日期,只要是在新法公布日(9/11)以後说要退费的话
都适用新法!
希望补习班不要再贪这种小便宜了!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121.14
1F:推 ivysky:真有此事!? 原PO取得九五成退费後,请务必再到板回报结果. 11/03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