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小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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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被公司开除 资遣 解雇
时间Thu Nov 2 03:08:13 2006
※ 引述《ndtoseooqd (大和大熊)》之铭言:
: 前天公司办了一个聚会(唱歌)
: 但我们公司另一个部门的一名同事没去(我们部门的人也几乎没去)
: 总经理很不高兴,叫另一个部门的主管开除我那名同事(之後搞不好我也...)
: 我想因为唱歌没去这种理由被开除实在太可笑了...
以我的认为啦,没有去唱歌就被开除,应该不是主因,只是导火线而已,
大概你们总经理本身也对该同事有偏见或相处不好,才会找这样的藉口开除人,
所以上级主管有开除人的权利,的确可以要求员工被资遣,
虽然劳动基准法是规定要在第十一条的情况下才可以资遣,
但是实务上很多公司都是看你不高兴就直接叫你回家吃自己,所以人际关系要打好. @@"
: 想请问版众,我这名同事才刚任满4个月,已经过了试用期。
: 且没有签自愿离职书(他今天直接被请回家)
: 这样是不是可以跟公司主张要求资遗费?
: 如果公司不肯付是要跟劳工局申诉吗?
可以,由公司主动要求员工离职的都算是非自愿离职,
但是强烈建议要拿到非自愿性离职证明书再走,这很非常重要,
关乎你是否可以拿资遣费跟失业津贴,所以还是等拿到非自愿性离职证明书才交接离职,
如果不拿就离职,小心公司会说你无故连续旷职三日予以开除,
那你资遣费跟失业津贴就都拿不到了.
(此离职证明书只要在离职原因上,可以看出来是公司主动要求你离职就可以了)
: 他工作未满一年,所以失业救济我想应该是拿不到...
: 搞不好我过几天也会用到,拜托好心的版众回答。
: <(_ _)>
要领取失业津贴的要件是,在你离职日起算三年之内,劳保年资合计满一年,
断断续续的投保也行,只要三年内合计满一年且非自愿性离职就达到请领要件,
所以你只要三年内劳保年资合计满一年且有非自愿性离职证明书就达到申请要件.
用使要件去看看你同事是否符合要件,还要记得要叫你同事要拿非自愿性离职证明书,
之後再离职,如果不给建议是最好继续工作,记得有工作就可以要求拿薪水.
另外你同事应该是适用劳退新制,所以每工作一年有半个月的资遣费,
工作四个月左右,所以大概有0.16个月的资遣费可以拿,要不要争取看个人,
因为这个金额实在不大,争吵的效益不高,不过资方不给铁定可以去劳工局申诉,
反正劳工局申诉来开会也不用花钱,可以利用的行政机关资源就尽量利用.
(ps: 旧制资遣费才是每工作ㄧ年有一个月资遣费,若是年资有新旧制交替,
则资遣费分开计算之後加总,就是你可以领取的总资遣费,
but这部份法条我懒的列出,有需要的话我再说明)
以上是个人意见,有错请指正.
以下附上我前述所说之法律条文
名 称: 劳动基准法 (民国 91 年 12 月 25 日 修正)
第 11 条 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不得预告劳工终止劳动契约:(这是资遣要件)
一 歇业或转让时。
二 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三 不可抗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 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五 劳工对於所担任之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第 12 条 劳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经预告终止契约:(这是开除要件)
一 於订立劳动契约时为虚伪意思表示,使雇主误信而有受损害之虞者。
二 对於雇主、雇主家属、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劳工,实施暴行
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者。
三 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确定,而未谕知缓刑或未准易科罚金者。
四 违反劳动契约或工作规则,情节重大者。
五 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泄
漏雇主技术上、营业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损害者。
六 无正当理由继续旷工三日,或一个月内旷工达六日者。
雇主依前项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规定终止契约者,应自知悉
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内为之。
名 称: 就业保险法 (民国 91 年 05 月 15 日公布 )
第 11 条 本保险各种保险给付之请领条件如下:(这是请领就业保险要件)
一 失业给付:被保险人於非自愿离职办理退保当日前三年内,保险年资
合计满一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继续工作意愿,向公立就业服务机
构办理求职登记,自求职登记之日起十四日内仍无法推介就业或安排
职业训练。
二 提早就业奖助津贴:符合失业给付请领条件,於失业给付请领期限届
满前受雇工作,并参加本保险三个月以上。
三 职业训练生活津贴:被保险人非自愿离职,向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办理
求职登记,经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安排参加全日制职业训练。
被保险人因定期契约届满离职,逾一个月未能就业,且离职前一年内,契
约期间合计满六个月以上者,视为非自愿离职,并准用前项之规定。
本法所称非自愿离职,指被保险人因投保单位关厂、迁厂、休业、解散、
破产宣告离职;或因劳动基准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但书、第十四条及第
二十条规定各款情事之一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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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196.159
1F:推 ndtoseooqd:感谢您热心的回答,我会叫他回来拿非自愿离职证明。 11/02 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