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echin (东方瓜子)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请问被通缉的双重国籍者??
时间Fri Oct 27 19:13:53 2006
※ 引述《nicewave51 (我爱黄金海岸)》之铭言:
: 请问在台湾被通缉的双重国籍者,
: 持国外护照回台湾,
: 是不是没有办法知道他是通缉犯,
: 也没有办法抓他??
一、审判权之有无:
1.刑法对於某些罪是采世界原则,即便在中华民国境外犯该罪,仍认为有刑法之适用。
如:刑法第五条所明列之内乱、外患、妨害公务(135-138)、公共危险
(185-1~185-2)...及第六条之公务员在国外之犯罪...等等。
2.刑法第2条亦指明,本国於在中华民国领域内犯罪者,适用之。
所以,只要是在中华民国境内犯刑法之罪或是在中华民国领域外犯刑法有特别处罚之
犯罪均适用中华民国的刑法。
3.刑法第七、八条,亦明确指明中华民国人民在国外犯刑法第五、六条以外之最轻本刑
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以及在中华民国领域外对於中华民国人民犯罪之外国人,亦
准用之。因此可看出刑法之适用及追诉与否,并非单以国籍来论断之。
二、管辖权之判断:
1.至於一个持外国护照回台之通缉犯,其中华民国之国籍仍不因持用外国护照而消灭。
以刑事诉讼法而言,其案件可由犯罪地或被告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法院管辖。
2.所以如果想以外国护照入境而回避中华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之适用及追诉...
坦白说~只要一入境,警察就可以抓,并不因其持用护照而有异。
否则,像杨双伍这种具有中华民国及日本国籍的着名人物,怎麽会去监狱修身养性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87.226.30
1F:推 vicwk:日本不允许双重国籍 所以不会同时具有中华民国及日本国籍吧 10/28 08:34
2F:推 yeechin:他娘是日本人,爹是中国人,所以两边都可进出。李慧芬的堂 10/28 20:39
3F:→ yeechin:姐李碧君也有一本竹种碧君的日本护照,所以...就看看喽! 10/28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