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小笨蛋)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关於薪资被积欠或延後
时间Mon Oct 16 14:49:58 2006
※ 引述《qqinq (看笨版长知识)》之铭言:
: 延续上次5895的问题:
: 公司现在就是知道有了单据就会被检举,
: 所以一直坚持不给积欠的金额单据,
: 当初离职时我有跟公司要单据,但是他们一直拖~
: 拖到现在都还没给,
: 而由於之前公司就周转困难,
: 所以没有把薪资汇到银行,
: 而是几仟、几仟的发,
: 请问现在拿不到单据、或公司开了却不盖章,
: 该怎麽办呢?拿不到单据可以去检举吗?
: 谢谢回答~~
单据能拿就能,拿不到就算了 @@" 至於公司不给单据的问题就不要理,
估计一下公司欠你多少钱,直接跟公司要就好了.
只是尽量能保留,自己有出勤的纪录跟领薪资料,方便佐证公司欠你多少钱
但是,劳工比较弱势,不见得都会有证据,如果没有就算ꐮF
ㄧ样可以去劳工局跟劳检处申诉,当然是劳工局先申诉,不行再去劳检处申诉
没有证据,只能依赖劳动检查员就其所见去查,还是可以申诉,只是机率问题
我个人是推 方法一 + 跟雇主说公司已经触犯劳动基准法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项
第二十三条
如果公司说是扣你薪水为理由,就触犯第二十六条
去跟公司讲道理,是会让你最快拿到,如果你觉得公司不会理你,或是太麻烦,
那就等劳工局开会,协调不成就去劳动检查处(所)申诉吧.
(ps: 公司如果坚持不给,最後你还是得要上法院去主张你的权利,至於要不要打诉讼
那你就评估有没有经济效益,没有的话,就做到劳检处申诉就好了.)
附上 你可以运用的法条
名 称: 劳动基准法 (民国 91 年 12 月 25 日 修正)
第 22 条 第2项 工资应全额直接给付劳工。但法令另有规定或劳雇双方另有约定者
,不在此限。(这条是规定工资要全额给付)
第 23 条 工资之给付,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按月预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发给二
次;按件计酬者亦同。(这条是规定工资要按时给付)
雇主应置备劳工工资清册,将发放工资、工资计算项目、工资总额等事项
记入。工资清册应保存五年。
第 26 条 雇主不得预扣劳工工资作为违约金或赔偿费用。(这条是规定不能预扣工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9.232.208
1F:推 qqinq:非常感谢您~~~^^ 10/16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