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lton1101 (milton)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请益] 车祸~闯红灯vs未注意左右来车
时间Wed Oct 4 14:35:37 2006
※ 引述《sn750823 (要搬新家了)》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TaichungBun 看板]
: 作者: sn750823 (要搬新家了) 看板: TaichungBun
: 标题: 一场发生在台中的车祸
: 时间: Wed Oct 4 00:24:22 2006
: 前天我老婆开车在中投公路上与文心南路交叉口,经过十字路口,
: 号志完全绿灯,也慢速直行通过(不超过50),
: 谁知道一位女骑士闯红灯快速撞上我们的车,
: 她的头把我的挡风玻璃撞碎,想当然住进了医院,
: 还好後来没啥大事,在家观察有没脑震荡。
: 她的老爷摩托车全毁,要修可能超过一万,
: 我的车更惨,撞击点在驾驶座的前轮处,
: 外观弄到好就要好几万,开起来也变得非常不顺,
: 直行时方向盘是歪的,
: 万一对方还脑震荡就更麻烦了。
: 警方的问笔录的引导方式我满不满意的,
: 问我老婆有没看到对方的车,她老实回答说没有(从旁边撞上来怎麽可能看到),
: 警察就说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XX条,
: 行车经过十字路口,即使是绿灯,
: 驾驶人仍须左右观察,确定没事才能通过,
: 总之就是要我们花钱消灾。
: 还好有热心的路人愿意做证我们开很慢,且对方闯红灯,
: 做笔录时对方也自己承认有闯红灯。
: 今天去对方家里看她,想试着讨论和解的问题,
: 但她婆婆一直扯什麽他们家境不好呀、还要出去帮忙赚巴拉巴拉的
: 她则是一直保持安静,只说她头很痛。
: 我们提出我车子自己修(应该要四五万耶!),医药费我帮她出,
: 但他们竟然还不满意,说什麽她的机车才十年,还很新,要我们帮她修好,
: 还说什麽你大车撞小车就是你要赔,还说她现在都无法工作。
: 要我花一万多去修一台价值不到五千的东西,我真的是不愿意。
: 最近要搬新家,也把大半的积蓄都丢进去了,
: 唉!台湾的法律真的不能保证守法的人了吗?
: 如果这种事情我们还要负全责,那以後谁还敢开车上路?
: 我想我这麽有诚意提出对我们这麽不公平的条件,对方还要软土深掘,
: 只有走上法院一途,唉!第一次上法院
最高法院七十四年台上字第四二一九号认为:
「汽车驾驶人虽可以信赖其他参与交通之对方亦能遵守交通规则,同时为必要之注意
谨慎采取适当之行动,而对於不可知之对方违规行为并无预防之义务,然因对於违规
行为所导致之危险,若属已可预见,且依法律、契约、习惯、法理及日常生活经验等
在不超越社会相当性之范围应有注意之义务者,自仍有以一定之行为避免结果发生之
义务。因此,关於他人之违规事实已极明显,同时有充足之时间可采取适当之措施以
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之结果时,即不可以信赖他方定能遵守交通规则为由,以免除自己的责任」。
所以你老婆既然是绿灯,当然没有绝对的义务注意是否有人要闯红灯,而且
你老婆既然没有看到,当然没有充足的时间可以采取适当之措施,自然可以引用
此判例,所以你只要你有在笔录中明确记载你真的没有看到,在以此判例作答辩,相信
任何人看了都会明了,更何况是法官
祝福你瞜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2.195.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