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小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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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咖啡厅打工的"试用期"..??
时间Wed Oct 4 00:43:33 2006
※ 引述《apple1221 (叫我apple)》之铭言:
: 我的问题是....
: 我在一家咖啡厅打工,因为应徵的是工读生,所以一开始没签订什麽契约,可是我做了
: 四天以後,发现工作内容跟我当初知道的不同,决定向老板辞职,老板却以未满试用期
: 为理由,不把那几天的薪资给我,而且他一下说试用期是一个月、一下又说是40个小时,
: 而我当初了解的,只有3天而已!!这四天算一算大概有17个小时,後来我柔性问老板...
: 连半薪都领不到吗?他说半薪至少要工作20个小时以上(当初根本没说)...
: 因为我认为他想打发我,态度非常恶劣,隔天我当面找他拿薪水,见到我後,他才说
: 他们店里固定15号的晚上8点发薪水,所以我也要等到15号才能领钱,且坚持15号给钱
: ,所以我到底有没有薪资他现在无法算给我,但原则就是他之前跟我提的...试用期40
: 个小时,做满20~40个小时只能拿半薪!!之後开始怪我造成他排班困扰、双方都没有占
: 到便宜...等等。我只好摸摸鼻子回家。我不高兴他之前根本没提到试用期40个小时,
: 感觉他只是因为不想给钱,随便编一个理由给我,这让我更不想对他妥协......
: 请问真的有这种规定吗?我想要回这四天的薪资,可以吗?
: 有没有什麽方法可以让我拿回这四天的薪资呢?
: 请大大帮忙解答~感激~>"<~
这种打工在试用期不给薪资的情况 我是觉得你找个长辈陪你去跟老板要薪资比较快
比如说 找你的家长 直接去咖啡厅 跟 老板直接讲说 应该要发薪水
如果老板不在 就叫里面的店员打电话给老板 叫老板出面解决
老板如果避不见面 没关系 就在柜台理论一下 我想老板很快就会出面了
我想你的薪资应该是一笔小数目 很简单就可以要到的
你就跟老板说 老板如果你在下个月发薪日不给我薪水那你就违反
名 称: 劳动基准法 (民国 91 年 12 月 25 日 修正)
第 22 条 第 2 项 工资应全额直接给付劳工。但法令另有规定或劳雇双方另有约
定者,不在此限。
第 23 条 工资之给付,除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按月预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发给
二次;按件计酬者亦同。
第 26 条 雇主不得预扣劳工工资作为违约金或赔偿费用。
简单解说一下 第二十二条第二项是在讲 工资要全数给付劳工 不给就违法
第二十三条 是在讲 工资应该要按时给付给劳工 不准时违法
第二十六条 是在讲 老板无论如何都不能预扣工资 扣就是违法
所以你找个长辈去跟老板说一下 不给薪就是违反劳动基准法 不给就要去检举
老板应该就会给了 记得要薪水的时候 要冷静不要激动 太激动解决不了事情
冷静的跟老板说 这也是为啥麽要找长辈去 记得 长辈去是讲道理不是吵架的
如果老板还是不给 再去劳工局申诉 不过金额不大 我想你应该不需要去劳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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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186.219
※ 编辑: sunhappy 来自: 61.228.179.122 (10/04 08:11)
1F:推 apple1221:恩~谢谢你唷~^^..金额是不大阿~但老板就是不肯给的样子. 10/04 19:23
2F:推 sunhappy:所以才要长辈出面比较好要 有长辈 老板会给点面子 10/04 23:25
3F:→ sunhappy:老板大概就是看你还小 所以欺负你 找个长辈老板就有顾忌 10/04 23:26
4F:→ sunhappy:这样就会比较好要薪资 也比较有效率 迅速 10/04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