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echin (东方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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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赠与事後反悔,可以不还钱吗?
时间Mon Oct 2 20:01:19 2006
※ 引述《SKYMOOD (BAD)》之铭言:
: 前男友一直跟我要他给我的一万块(买硬式隐形眼镜的钱)
: 可是他分手後的纠缠
: 却造成我精神上莫大的压力
: 甚至出了小车祸
: (其实在一起的时候他也给我很大的压力.所以我才选择离开)
: 我经济本来就有点困难
: 加上很不甘心他可以这样纠缠人还能拿回钱
: 所以不想还它
: 在法律上.我站的住脚吗?
: 我们都满20
: 不是双方同意
: 给予就成立了嘛?
: 请给点意见
: 谢谢
民法第406条:称赠与者,谓当事人约定,一方以自己之财产无偿给与他方
,他方允受之契约。所以,你男友和你之间之赠与行为自你同意收受该物之
後就成立了。
而赠与行为是否得以撤销,民法上对於赠与之撤销可分:
1.因受赠人违反善良之行为:
依同法第416条:受赠人对於赠与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赠与人得撤销其赠与:
一 对於赠与人,自赠与人、其配偶、直系血亲、三亲等内旁系血亲或二亲等内姻亲,
有故意侵害之行为,依刑法有处罚之明文者。
二 对於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者。
2.订定婚约赠与物之返还:
同法第979-1条:因订定婚约而为赠与者,婚约无效、解除或撤销时,当事人之一方,
得请求他方返还赠与物。
结论:
1.我想你不至於有416之行为,除非你之前和他相约白头,不然是没有返还的义务。
2.但是遇到这种男友你也很麻烦,如果还他一万元,可以过清净的生活,我觉得你
还是还一还好了...虽然说,法律上你没有还他的义务,但是他不是这样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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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经 大唐三藏法师玄奘 奉诏译
若诸菩萨於自所有业果异熟深生依信,一切所有不饶益事现在前时,
不生奋发、亦不反骂、不瞋、不打、不恐、不弄、不以种种不饶益事
反相加害,是名七种忍清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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