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happy (小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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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关於劳资纠纷~通勤灾害~职灾
时间Mon Oct 2 00:17:32 2006
※ 引述《tezuye (改变)》之铭言:
: 我之前在一家餐厅工作
: 4月1日晚上下班回宿舍的途中发生车祸
: 当时没有请警察到现场,但4月3日有去备案
: 那天急诊有留下一份医生诊断证明---右手腕骨折
: 我有打电话通知经理,隔天也有打电话给公司会计请假,
: 但是他说只要之後拿诊断证明给他就好了,他说公司会帮我申请劳保。
: 公司副总跟老板都知道这件事情,
: 可是5月初时就叫我同事打电话给我要我搬出公司宿舍。
: 医生诊断证明写5月22日恢复工作,
: 我在6月2日时到公司填了离职申请单,当时跟他要了薪资证明和劳健保转出单ꄊ: 但会计说需要一些时间,并不能立刻给我,也说之後会邮寄到家给我。
: 6月底时我接到劳保局的通知,上面写:
: 1. 劳保伤病给付申请书没填伤病日期及公司是给付原有薪资
: 2. 劳保伤病给付申请书未盖公司章及公司负责人章
: 那就表示她们根本一个字都没写就寄给劳保局了!!
: 隔天我又打电话到公司要他们处理劳保的事情,他们也随口答应我了
你在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 基本上只要车祸地点 是你上下班必经之途径
就应该可以成立职灾 这时候要注意 注意公司是否有帮你送职灾认定
不外乎 你可以打电话去劳保局询问 发生车会最好马上叫警察 要不然现场被破坏完了
谁知道是不是真的发生车祸 车祸地点是否又就如你所说?
你有接到劳保局通知 应该是公司有送件 但是要补件 公司可能没有补 或是还没补
既然公司如果不积极主动帮你申请职灾认定 你自己也可以主动申请
: 在我填离职单一直到7月中间我一直跟公司要劳健保转出单、薪资证明和离职证明,
: 他们一直跟我说会寄给我,可是都在骗我
: 直到上星期我传简讯给副总说这些事情,隔了快一星期会计才打电话给我,
: 前几天我终於收到公司寄来的东西,打开一看里面的东西,真的很令人傻眼
: 离职证明上面写:离职日期 95年3月31日
: 劳健保转出单上面的日期是7月4日
: 很明显的他们根本不想对我车祸的事情负责
其实你有可能犯了很大的错误 你干嘛要离职 而且我感觉你是自愿离职
若是你认定为职灾 那依据劳基法规定
第 13 条 劳工在第五十条规定之停止工作期间或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医疗期间,雇主
不得终止契约。但雇主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事业不能继续,经
报主管机关核定者,不在此限
第 59 条 劳工因遭遇职业灾害而致死亡、残废、伤害或疾病时,雇主应依左列规定
予以补偿。但如同一事故,依劳工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已由雇主支
付费用补偿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 劳工受伤或罹患职业病时,雇主应补偿其必需之医疗费用。职业病之
种类及其医疗范围,依劳工保险条例有关之规定。
二 劳工在医疗中不能工作时,雇主应按其原领工资数额予以补偿。但医
疗期间届满二年仍未能痊癒,经指定之医院诊断,审定为丧失原有工
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残废给付标准者,雇主得一次给付四十个月
之平均工资後,免除此项工资补偿责任。
三 劳工经治疗终止後,经指定之医院诊断,审定其身体遗存残废者,雇
主应按其平均工资及其残废程度,一次给予残废补偿。残废补偿标准
,依劳工保险条例有关之规定。
劳基法是规定 在你职灾期间 雇主是不能终止劳动契约的 但是你目前终止了 @@
如果你是自己写自愿离职 我觉得对你会有点不利 因为劳基法十三条规定
职灾期间雇主不可以终止劳动契约 但是万一你自己主动终止了就... @@
但是无论如何 你还是要申请职灾认定 认定职灾 你起码在离职前是受到劳基法保障
老板该给你的还是要给你就是了
正确的流程应该这样 你上下班路径中发生车祸-->警察来做笔录 也可以当佐证
--->收集相关文件向劳保局申请职灾认定
(认定前万一不能上班 先用 病假 特休 事假等职灾成立所有请假就自动转成工伤假)
--->认定成立後--->要求雇主按照劳基法五十九条来保障
(照原本的工资给薪水还有医疗费用 直到你医疗康复完毕 回公司正常工作)
--->不给的话 就去劳工局申诉 请劳工局主持公道
(雇主多少会顾忌ㄧ点劳工局 而且申诉是免费的 所以尽量试试看要职灾补偿)
ㄧ般来说 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 基本上只要是上下班必经途径是确立
没有绕路 或是 去别的地方做其他事情 而是直接回家那就可以算
所以你的状况 主管机关还是有可能会认定为职灾
受五十九条保障 (当然还是由劳保局认定是否为职灾)
但是法院上的见解 跟 主管机关的认定 不太相同
法院的见解是 雇主对於劳工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 是否要负担职灾补偿责任 有争议
比较多的案例是认为 雇主应该不用负责 因为这并不是上下班时间发生的灾害
也认为 劳工实质工作 跟 车祸没有必然关系 所以法院比较倾向 不用负担
(这是要看法院法官的裁量 也并不是绝对 所以运气运气 只是比较容易败诉就是了)
所以如果你是上下班途中职业灾害 老板又不愿给全给职灾补偿
建议去劳工局申请调解 尽量在调解会上能拿多少就多少 尽量和解
运用谈判技巧让自己尽量拿到最多的补偿金
: 昨天我爸爸打电话到公司去,表示对离职证明非常不满
: 副总只是一直笑,结果竟然还跟我爸说他还没跟我收5、6月的房租勒
: 劳保申请书到现在也还没处理。
: 请问:
: 1. 我离职申请单是6月2日填的,4月1日我有去上班,
: 5月初公司也有汇4月1日的薪资到我的帐户,
: 但是他在离职日期上面却写着我是3月31日离职
: 这样的话,是否属於伪造文书?
这有可能会构成伪造文书 你这份书面资料留存 对你自己比较好
有机会可以"以刑逼和"
: 2. 公司一直拖延劳保伤病给付申请,请问公司是不是有义务要帮我申请呢?
: 如果有义务的话,公司恶意拖延是否已经违法?
公司不帮你 你可以自己来 建议你打电话去劳保局 询问 如何自己办理
: 3. 请问我的情形可以算是公伤假吗?
: 如果是的话在我请假期间公司可以扣从我的薪资劳健保吗?
: (我4月1日一天的薪资只领了162元)
要等职灾认定成立 你所有请的假期 都算是工伤假 但是要等认定後
之前的所有因此请的假 才会转变成工伤假
: 4. 在我离职的那天,我向公司要的证明(劳健保转出单、薪资证明及离职证明),
: 公司一直没有给我(当天有答应我要寄给我),
: 到现在连薪资证明以及4月的薪资条也不给我,这种情形是合法的吗?
遇到公司说要拖 你就要继续工作 不能相信公司说会用寄的 或是 过几天来拿
这对你非常不利 很吃亏 相信我 你要拿到离职文件才离开公司
但是我回文的时候 应该太晚了 @@
(有些坏的公司 会利用说 晚点给你离职证明 叫你先回家 或是
不用来上班去找新工作 最後反咬你一口说你连续三天旷职 开除你
到时候你就欲哭无泪 @@)
: 5. 请问,这整件事情我有错吗?
: 如果有,请给予批评指导,谢谢!!
有 我觉得你离职 就是错 对你很吃亏
公司方面 对於你职灾认定 不积极 又拖延 建议你自己来申请
: 6. 劳健保转出单的日期是7月4日,那是不是公司帮我保到7月呢?
劳保投保与否? 是要看你在公司实际有任职 公司就有义务要帮你投保
所以公司在七月四号把你的劳保转出 从劳保角度看 是你在公司工作到七月四号
就离职了 如果与事实不符合的话 那你得要自己举证 比如说 出勤纪录卡
: 问题很多,也很冗长,但是谢谢所有阅读这篇以及给予回应的每一个人!!
强烈建议你先赶快去 申请职业灾害认定 跟 去劳保局申诉开调解会要钱
试图用 协商的方式 尽量取得应有的补偿 透过协调跟调解向雇主谈判请求补偿
至於法院诉讼方面 建议你 不要对法院诉讼途径抱持太大希望 能要多少就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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