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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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学承电脑的退费问题
时间Fri Sep 29 12:32:46 2006
不知原PO所问为新竹市或新竹县?两者退费规定不同。
以下将引网路可查得该地教育局提供之短期补习班设立及管理规则,
但不确定其是否为最新版本(各县市上网更新进度不同),
原PO可迳电当地主管机关~教育局之社教课做一询问确认。
补习班退费,原则上可直接办理,若受到刁难,为免拖延过久致损失更大,
建议立即寄出存证信函,副本最好能加上当地消费者服务中心及教育局社教课
(本板及consumer消费者保护板应可查得类似的存证信函范本)
建议~参加补习班前,一定取得定型化契约,详细了解课程内容及退费规定,
并审慎考虑自身财力负担及长期时间配合後,再做决定。
新竹市短期补习班设立及管理规则
http://www.hceb.edu.tw/edub/rule/sgk/D-02.doc
第三十二条 补习班学生缴纳费用後,因故离班者,应依下列规定退费:
一、实际上课日前离班者,退还已缴费用之九成;自实际上课之日起算未超过全期
三分之一者,退还已缴费用之半数,已超过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还。
二、已缴代办费未经使用者应予退还。但已购置成品者,发给成品。
前项缴纳费用系指实际已缴纳金额,包括补习班订定之报名费、订位金等收费项目在内。
补习班因故未能开班上课或未依招生广告内容开班授课,应全额退还已缴费用。
新竹县短期补习班设立及管理规则
http://elife.nc.hcc.edu.tw/enchance/index.htm >最新公告>补习班设立及管理规则
按此可直接下载
http://0rz.net/691RF
第二十八条、学生缴纳费用後,因故离班者,补习班应依下列规定退费:
一、学生於实际上课日前离班者,其所预收费用於当期开班约定实际应缴费用总额
百分之二十五之额度内,得不予退还,超过之部份应全数退还。
二、学生实际上课期间未逾当期三分之一者,得扣除全期费用之半数,余额应退还。
三、学生实际上课期间己逾当期三分之一者,所收取之当期费用得全数不予退还。
四、已缴代办费应全额退还,但已购置成品者,发给成品。
前项约定实际应缴纳费用总额,不得扣除补习班订定之报名费、订位金或其他收费项目。
※ 引述《fleurs (烟纱)》之铭言:
: 我也有相似度很高的问题想要请教
: 我是当初看到广告传单,刚好那时人在火车站,就到旁边的学程中心询问
: (我在新竹)
: 当时觉得不错就报了名,也办了贷款
: 不过我没有领书,印象中好像有缴几百块的手续费(不确定)
: 但後来因为发现我的认知和他们所介绍的课程有差异
: 加上他们完全没有给我上课时间表
: 我寄信、打电话过去的态度都很敷衍
: 答应寄的课表也让我一催再催,甚至说他们早就寄了,是我自己的问题
: 後来才发现他们抄错我的信箱(三个人抄还会抄错)
: 原本我也是很怒,想取消课程
: 但是他们说按照教育部规定(?),他们只能退我七成
: 我没领书,没上过半堂课,只退七成让我觉得很亏
: 加上我很忙,要打很多工又要读书
: 所以当分期贷款第一期缴交期限到了,我还是很认命的去便利商店缴了第一期
: 现在已经缴三期了,10/15得缴第四期
: 这当中因为忙,我没有再和学程接触,也没有去上课
: 他们也没有关心我没有去上课的原因
: 整个让我感到不受尊重(本身有在补习班工读的经验)
: 让人感到学承只要钱拿到了,你来不来上课都没关系
: 而且学承有跟政府合作,有个辅导第二专长的案子
: 一附就是有政府在背後撑腰,不怕没学生不怕形象不好
: 否则怎麽会连我打客服专线和寄信到客服信箱都不是很重视,非常敷衍
: 九月学校开学了
: 学校课业、打工、加上准备日後的考试
: 我根本没时间去上课
: 将来出社会也忙,想必也没时间去上学成的课
: 再说他们的课也不是我当初想像的那般
: 感觉自己去买书来看或请学长姐教就绰绰有余了
: 我知道当初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及多方打听,贸然报名是我的疏失
: 可是还是想知道有没有补救的办法
: 最近从朋友那得知这个版的存在,特来寻求协助
: 希望可以得到不错的解决
: 又,我可以接受退九折价
: 照原po的说法,九折价他们是愿意退的
: 那为什麽新竹区的负责人要求七折?如此不是缺乏诚信的一大佐证?
: 以上
: 感谢大家拨冗阅读此文,并盼大家不吝赐教,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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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消费者权益~~因为我一辈子都离不开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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