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echin (东方瓜子)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有关债权移转(接5485篇)
时间Tue Sep 26 16:40:01 2006
: 但今天我同时接到对於我的问题
: 二个有关债权转移的不同说法
: 生活智库的先生说我可以这样做
: 但要不要签名就要看我对方愿不愿意签
: 另一位也是做免费询谘的小姐
: 告诉我 因为房子还是我的名字 到时有问题还是找我
: 没有办法做 移转
: 请问我到底可不可以直接做债权移转後 就如yeechin所言
: 脱离诉讼呢? 如果可行
: 智库的先生说 债权转移没有一定的格式 请问大家是否有可参考的格式
: 谢谢
推 yeechin:出庭时一定要到,在笔录上记载A愿意概括承受本契约之债务 09/21 23:46
→ yeechin:请对方追加A为被告,最好是能让你对A的债权移转给对方,脱 09/21 23:48
→ yeechin:离本诉讼。 09/21 23:54
仔细的说,债务之移转有两种。一种叫并存之债务承担,一种叫免责的债务承担。
用你的案子来说明这两种的差别:前者是A和你都是债务人;後者是A是债务人,
你脱离诉讼。我之前在推文建议你的是免责的债务承担。
1.债务移转前(现况):
对方和你是诉讼当事人,A是诉外人。对你非常不利。
2.债之移转:
A.并存之债务承担:
(这里可以分法定、约定之债务承担,我以法定之债务承担讨论你的个案):
民法305条:就他人之财产或营业概括承受其资产及负债者,因对於债权人为承
受之通知或公告,而承担债务之效力。前项情形,债务人关於到期之债权,自通
知或公告时起,未到期之债权,自到期时起,二年以内,与承担人连带负其责任。
如果你不出庭,而由A出庭表示概括承受你的债务,那麽除非债权人承认你与A私
下之协定,你不会因此而免责。比较可能变成两个状况(败诉时):
a.你败诉,债务是你的。你必须再告A,确定你对A的债权,但得先还钱给对方,
等你告A胜诉後再拿回来。
b.你败诉,债务是你的,A很有义气,变成你在并存之债务承担下之连带债务人。
B.免责之债务承担:
民法300条: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契约承担债务人之债务者,其债务於契约成立时,
移转於第三人。
如果你於诉讼法官前面,获得债权人同意,由A概括承受你名下房屋修缮问题而产
生之债务时,你就有可能免责。在这里要注意的是,债之移转是不要式契约,所以
只要出庭时,三方口头约定,并在笔录上载明,就OK了!
至於A要如何成为被告,方式有两种,你可以建议法官采用其中之一:
a.依民事诉讼法255条,原告追加A为被告。依同法262,撤回诉之一部,亦即对你
的告诉。
b.依民事诉讼法254条,由A承当你的当事人地位。但务必载明A承受你对原告之义
务,你免责。
3.债权人承认之效力:
民法第301条:第三人与债订立契约承担其债务者,非经债权人承认,对於债权人
不生效力。
所以A叫你不用担心,他会出面...这种私下的协议对於原告而言是不生效力的。
但会成为我之前在2.A.a.所提到,你对A提出告诉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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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深密经 大唐三藏法师玄奘 奉诏译
若诸菩萨於自所有业果异熟深生依信,一切所有不饶益事现在前时,
不生奋发、亦不反骂、不瞋、不打、不恐、不弄、不以种种不饶益事
反相加害,是名七种忍清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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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yeechin 来自: 218.187.226.49 (09/27 1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