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lauhk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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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家狗咬人怎麽办
时间Tue Aug 15 01:52:27 2006
※ 引述《kaikai ()》之铭言:
: 在公寓二楼的邻居 常常把狗放出来 牠都在楼梯间乱追人
: 家人和亲戚陆续被咬了5次
: 请问有什麽实际的方法可以治他?
: 我不是说实体法
: 有什麽单位吗?
: 目前只有就医的收据,到警察局他们也没办法...
: 家中还有小朋友 这样很危险.
: 谢谢Orz
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48986&ctNode=96
动物保护法是将为人饲养的狗儿列为宠物管理,带宠物狗儿出现在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
的场所,依这法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要有七岁以上的人伴同。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饲养的是具有攻击性的狗儿,外出依同条第二项的规定,必须要有成年人伴同,并采取
适当的防护措施。法条中所称的「防护性措施」,依主管机关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所公布的
具体内容,是指使用不超过一.五公尺的链绳来牵引;具有攻击性的宠物,还要替它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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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如果违反这些法律规定的防护措施,违反第二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依同法第三十一
^^^^^^
条要处新台币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锾。违反第二项的情形,依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要
处新台币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锾,这是饲养宠物者的行政责任。其主人没有注意到
这些行政上规定,带狗儿在外行走没有套上狗链,以致狗儿使人受伤,便是一种
疏失,所以法院会认为她有过失,判她罪刑。其他的宠物伤人事件,也要持相同的看法。
另外违反这些法律上规定保护他人的措施,而使他人受到损害,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
二项的规定,行为人还要负起民事上损害赔偿责任。宠物肇祸,主人所负的责任可不轻啊
!
(原文是说小狗跳出马路 令人受伤)
以我从上看到所得知的...'
只要主人没在狗身边 或没有以不长於1.5米的狗绳把狗控制住
或没把大型狗只(?)上口罩 以做成意外. 那你都可以提出告诉
法庭可判其狗主 "过失伤害罪 其狗主可被拘役/罚锾
只是... 你要花多少钱在这身上? 可以拿回什麽?
有人可以证明吗? 都是考虑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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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5.206.165
1F:推 kaikai:谢谢 所以还是要自己告 没办法请警察之类的. 08/15 07:58
2F:→ kaikai:攻击性的宠物不知该如何认定 08/15 07:59
3F:→ kaikai:是不是只要证明他违反动物保护法就好,不需故意过失> 08/15 08:00
4F:推 piglauhk:过失伤害是告诉乃论罪 因此警察伯伯不会主动帮你告他 08/15 13:06
5F:推 piglauhk:而过失的定义 可见4202. 08/15 13:16
6F:推 kaikai:五次了 这样算是不作为吗 08/15 22:22
7F:→ kaikai:故意好像也有不作为的方式 08/15 22:23
※ 编辑: piglauhk 来自: 218.211.225.136 (08/22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