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ysky (曼)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关於劳保的问题 请大家帮忙
时间Tue Aug 1 16:14:33 2006
※ 引述《JOANNA0429 ( 唱 游)》之铭言:
: 我目前在一家美语补习班上班
: 有健保可是没有劳保
: 今天跟同事们讨论 老板为什麽可以侥幸不帮我们保劳保而不被政府抓到
: 是因为
: 他爸爸 他妈妈 他自己跟妻子 跟他大哥 都有老板的名义
: 〈他们开了三家补习班--国中英文班与儿童美语 理化班 数学班〉
: 故将员工数皆分散掉了〈目前我所知道的员工数约有12人〉
: 这样名下的员工数全不满5人了
: 想请问大家 这样真的没有办法要求劳保了吗
: PS让我觉得很气的地方是 他说:我们这种工作是不会有伤害的
: 所以可以不保----->这是什麽谬论呀...
: 谢谢
关於本篇...我写信向劳保局提问,其答如下:
--------------------------以下为劳保局回覆内容---------------------------
受雇於补习班之员工,非属劳工保险强制投保对象,惟为维护员工权益,仍可依劳工保险
条例第8条有关自愿加保规定,由补习班为所属员工申报参加劳工保险。
又受雇补习班之
本国籍员工系属就业保险之强制投保对象,如补习班不愿参加劳工保险,仍应为员工申报
参加就业保险,以符合规定并保障员工权益,如迟延不办理参加就业保险,则有就业保险
法第38条罚锾规定之适用。
另劳工退休金条例之适用对象为适用劳动基准法之本国籍劳工,受雇於适用劳基法之
事业单位之劳工,即有劳退条例之适用,与该劳工是否投保劳工保险无涉。至所称劳工,
系依劳动基准法第2条规定,指受雇主雇用从事工作获致工资者。
查短期补习班属其他教
育服务业,为适用劳动基准法之行业,故补习班雇用之员工(包括计时工作者)即为劳工退
休金条例之适用对象,雇主均应为其提缴劳工退休金,并无员工须超过200人之规定。如
该单位未为所雇员工提缴劳工退休金,则有劳工退休金条例第49条及第31条规定之适用。
又劳工发现雇主违反劳工退休金条例时,得向雇主、劳保局、劳动检查机构或主管机关提
出申诉,雇主不得因劳工提出申诉,对其做出任何不利之处分。
前述有关加保及提缴劳工退休金相关规定,含劳工保险条例第8条及就业保险法第5、
6、38条及劳工退休金条例第6、7、16、18、31、40、49条,请至本局全球资讯网(
http://www.bli.gov.tw)之「法令规章」专区查询参阅。至健保加保问题请向中央健康
保险局总局(电话:02-27065866,网址:
http://www.nhi.gov.tw)或各区分局洽询。
--------------------------以上为劳保局回覆内容---------------------------
*提问时,有说明补习班登记数间,故员工拆开後分属不同补习班,因而员工未满五人,
但此部分劳保局未回答,应是无法可管?
以上提供原PO参考。
--
行政院消保会-全民消费保护网:
http://1950.cpc.gov.tw/
消保会线上申诉:
http://1950.cpc.gov.tw/Frame_FrontEndStep1.asp?EventType=2
刑事局的反诈骗人民e起来报案网页:
http://163.29.58.71/index165.jsp
合法旅馆及民宿之查询(交通部观光局)
http://0rz.net/f01A8
营业登记资料公示查询
http://0rz.net/541zs
使用统一发票行号查询
http://0rz.net/100YT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82.157
※ 编辑: ivysky 来自: 61.230.82.157 (08/01 16:15)
1F:推 silencej:只有两个人还是要保 =.= 内文有回答唷 08/02 10:32
2F:→ silencej:去举发 并举证 他们就会被罚啦~ 08/02 10:32
3F:推 JOANNA0429:谢谢你 真是太热心 :] 08/04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