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esen (niesen)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关於土地所有权
时间Fri Jul 21 23:45:11 2006
我是原po
我们进一步察看了买卖契约
契约中建商提供了地下室的平面图
然後请我家人在该停车位的部分盖章
但并未用文字说明专属的使用权
请教这样的契约内容真能保障我们的权益吗?
※ 引述《foone (请问甚麽)》之铭言:
: ※ 引述《qqmm (我不专业啦)》之铭言:
: : 该社区平面车位的土地应该算是共用部分吧?
: 内文是写社区住户的地下公用部分
: : 依据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58条及第33条的规定
: 原PO是透天住户,只是位於同一个社区,这样可否适用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 : 你们是区分所有权人且基於专用使用权来使用该停车位
: 如果是另一栋透天住户,可否成立区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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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70.10.146
1F:推 ivysky:建议向地政机关调出图来查看...论你们被建商骗的机会很大. 07/22 01:22
2F:推 ivysky:管委会也应有保留一份建筑完工竣工图或平面配置图可查. 07/22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