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prigemi (小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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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怎麽强制离婚?
时间Fri Jun 9 14:45:46 2006
民法1052条第一项 共十款裁判离婚事由
夫妻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请求离婚:
一 重婚者。
二 与人通奸者。
三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 夫妻之一方对於他方之直系尊亲属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亲属之
虐待,致不堪为共同生活者。
五 夫妻之一方以恶意遗弃他方在继续状态中者。
六 夫妻之一方意图杀害他方者。
七 有不治之恶疾者。
八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一○ 被处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誉之罪被处徒刑者。
第二项有概括规定:
有前项以外之重大事由,难以维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请求离婚。
但其事由应由夫妻之一方负责者,仅他方得请求离婚。
※ 引述《kendy (继续 延伸~~?)》之铭言:
: 我少了个条件 因为我妈爱钱的要死
: 所以不会有两愿的可能
: 有没有强制的方法呢?
: 通识上的是说 没有两愿的情形 法条有十一项规定 我只记住了恶意弃离同居的样子
: ※ 引述《kendy (继续 延伸~~?)》之铭言:
: : 我四岁 我妈因赌博负债自从离开
: : 最近大概二十岁许 才又有连络上 也住一段时间
: : 但发现我妈还是有骗钱或赌博的习惯
: : 而且啤气真的不太好
: : 家里有四个孩子 因为父亲忙着还债 导致家里四个孩子个性各异
: : 介於22~27之间(四人)
: : 现在有个问题
: : 我爸有想提出离婚 因分居十八年(22-4)
: : 一开始因为好不容易才跟我妈搭上关系 适应一下
: : 发现好像还是会为了钱
: : 所以我爸之前有跟我提过的离婚 我想现在确实有这个必要
: : 因为家里有地、有房子 不想让我妈分杯羹!
: : 有什麽方法可以速请离婚吗? 昨天课堂上通识课 老师有讲到法条有说 弃离与配合同住
: : 住可以成为离婚的条件
: : 有十八年是分居的 不想因为我妈 而让我家的兄弟姊妹而感情不好
: : 目前问题就在於 如何申请离婚 而手续为何 要到哪里办理 证人什麽的
: : 希望能解除疑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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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6.129.123
1F:→ kendy:就是这个@@ 谢谢 06/09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