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hill (黑人)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请益] 毕旅跟旅行社有点冲突
时间Wed Jun 7 23:05:20 2006
过程大概是这样
大家很开心的跟旅行社签约要出发
後来中间有点协调不好 要取消
然後出现一些问题
1. 当时签约时 业务小姐没有把契约书留给我们看一天 当下就签了
这样这个契约书 有效嘛??
2. 契约上面写出团前7天内取消 付50%违约金
前20天内取消 付30%违约金
但是我刚刚上去行政院查 规定是 出团前1天 付50%违约金
前2~20天 付30%违约金
这样的话 这个契约是否违反不平等条约 还有效嘛??
3. 我们今天取消 签了活动取消的单子 旅行社却把我们的契约书收走了
这样合理嘛??(已经收走了)
4. 不仅把我们的契约书收走 活动取消的单子也只签一张而已(他们拿走,我们拿影本)
我们这里完全没有留下任何的依据 影本有效力嘛??
5. 签玩的同时 他们经理又打电话来 说我们今天一定要付全部的违约金 不然不算取消
我们的立场是 我们活动是今天取消的 所以违约30%我们筹完钱在给
他们的意思是 我们什麽时候给钱 活动什麽时候才取消
所以如果拖到活动前7天才取消 那必须付50%违约金
明明我们已经签好单子确定取违约金应该就已经订下来了才对
这样合理嘛?? 有法律依据嘛??
6. 刚刚上网查 看旅行社有没有立案 却查不到
现在还不确定旅行社有没有立案
如果没立案的话 那契约是不是就完全没效了 连之前收的保证金也必须退回??
恩 最近这事情有点急 旅行社那边逼的很紧
希望有专业人士能帮我回答一下问题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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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yukman:可以跟教官反应 请他们出面协调 06/08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