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one (请问甚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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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这样的警察是否执法过当?
时间Sat Jun 3 16:39:24 2006
※ 引述《dreamhard (衰)》之铭言:
: 并引用警察职权行使法第四条和第六条:
: 警察并未说明事由,且我并无合理怀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拒绝!
: 警察说再不出示要把我带回分局,这样我出示了证件,事後盘查完警察要走了,
: 一直念说:这样你很爽吗?我一时气不过,说:一线三星警察很屌吗?
应该不出示,让警察强迫带回去,可以控告警察强制罪
依照法令规定,不一定要出示证件,只要回答个人相关资料即可
否则也只能依社维法罚款
: 刚讲完这件话,其中一个警察脑羞成怒说:把他带回分局,之後三个警察硬要把我
: 从车上架去警车,我一直说:先让我把车停好,我钥匙还在上面,但是三个警察没人
所以你说屌就错了,因为可能构成当场侮辱公务员罪
: 试问:这样的警察是否执法过当?有违法吗?此外,我说的那一句:警察在屌什麽是
: 已经盘查完毕,这样也算妨碍公务吗?我是否该去验伤呢?请各位大大帮我解答一下
由於警察仍在行使职权中,盘查完毕仍构成当场侮辱之妨害公务罪
但警察若非依法使用暴力,自然可能构成伤害罪或强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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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警察将你以妨害公务移送,建议你也以伤害罪嫌与强制罪嫌控告警察
因刑134,警察需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但若警察未移送,最好还是小事化无,退一步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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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29.132.219
1F:推 VVax:先去验伤 或至少开个诊断证明 比较便宜一点 06/03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