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IANT (bear)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请益] 房东卖房子,新房东要和我住
时间Thu May 11 23:34:53 2006
※ 引述《jessral (等待小王子的玫瑰)》之铭言:
: 最近房东带了一位有意要买房子的人来看房子
: 据说已经快签约了
: 可是原房东和我的租约在二月就满了
: 一直都没续约
: 现在未来的新房东说我如果不想搬
: 可以先分一间房间给他母女先住(反正他就是一定要住)
: 不满意我再搬
: 不过言下之意是希望我尽快搬走
: 那请问现在我还可以怎麽做?
1.租赁期满後,承租人仍为租赁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对之意思者
,视为不订期限之租赁。(民451)
所以您说没有续约但是房东让你继续使用房子,应该有默示更新租约的效力。
2.默示更新成为不定期限的租赁契约,租赁各当事人虽得随时终止,
但也应该在一定期限内先通知。(民450条)所以房东要跟你终止契约也应要一定
期间前通知你。
3.旧房东将房屋出卖交付後,因为您在占有当中,即使所有权转让第三人,租赁契约仍在\
您和新房东之间继续存在(民425条)
4.您是希望继续住在原地方?还是要请问需不需要分一间房间给新房东?
5.又土地法100条特别规定优先於民法适用,出租人是不得任意收回房屋。
若新房东是为自住虽可收回房屋,他还是要先经民法通知您。
不可以任意说终止契约便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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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26.101
※ 编辑: PLIANT 来自: 61.230.26.101 (05/11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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