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one (请问甚麽)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请问Emily监护权的准据法
时间Thu May 11 08:35:36 2006
※ 引述《foone (请问甚麽)》之铭言:
: ※ 引述《golden168 (1.6180339887)》之铭言:
: : 请问前辈,
: : 最近发生的跨海争女案,
: : Emily是美国人,那麽该案的准据法是适用美国法?
: : 台北地方法院要适用美国法来审理吗?
: Emily在美国出生,取得美国籍
: 但Emily母亲为中华民国人
: 依现行国籍法之规定,也取得中华民国国籍
: 此为积极的国籍冲突
: 则其本国法应依据何国法?
: 依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26条但书规定
: 应适用中华民国法
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19条是亲权行使之准据法
实务上常将离婚的夫妻或未结婚之父母,对於亲权之争执
定性为涉外法第20条而定其准据法,而非第19条
本案Emiliy系非婚生子女
实务上系认为涉外法第20条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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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0.254.231
※ 编辑: foone 来自: 163.20.254.231 (05/11 08:48)
1F:推 golden168:谢谢前辈指正!我已了解这里存有学说争议了。:) 05/11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