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one (请问甚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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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请问Emily监护权的准据法
时间Wed May 10 21:08:15 2006
※ 引述《golden168 (1.6180339887)》之铭言:
: 请问前辈,
: 最近发生的跨海争女案,
: Emily是美国人,那麽该案的准据法是适用美国法?
: 台北地方法院要适用美国法来审理吗?
Emily在美国出生,取得美国籍
但Emily母亲为中华民国人
依现行国籍法之规定,也取得中华民国国籍
此为积极的国籍冲突
则其本国法应依据何国法?
依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第26条但书规定
应适用中华民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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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63.20.254.231
1F:推 golden168:太完美了,读到这篇回应,矛塞顿开!!! 感谢前辈 "Orz 05/10 21:43
2F:推 JackeyChen:其实我觉得Law板那篇可能比较精确 ? 05/10 23:53
3F:推 golden168:嗯嗯,拜读了,谢谢您:) 05/11 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