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eyChen (自强不息阿~)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请益]关於债权移转事
时间Thu Apr 27 23:11:06 2006
※ 引述《Huyuchen (讨厌重男轻女的感觉..)》之铭言:
: 想请教一下..
: 债权人将债权让与第三人..
: 当时有签让与契约..而受让人的身份是讨债公司..
: (1)这样的让与是合法的吗?
债权也可以是卖卖标的
所以,原则上当然合法
: (2)如果债务人不满债权人而以”债务人如果身体有受损害将提告法院为由”
: 要胁债权人,请问这样对债权人会有影响吗?
就这样看来,我看不出会有何影响 ^^
: (3)还是一旦债权已让与,受让人对债务人使用什麽方法..往後都将跟债权人
: 无关?谢谢各位!!
有效的债权让与後,原本的债权人就脱离和你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啦
简单说明到这
其他法条可参考民法294以下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Lcode=B0000001&LCC=3&LCNO=294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1.159.98
1F:推 Huyuchen:非常感谢您的回答。^_^ 假使这样的让与关系合法的话,那 04/27 23:34
2F:→ Huyuchen:债务人都要受到讨债公司的胁迫.身心受到损害?没选择余地? 04/27 23:36
~~~~~~~~~~~
冤有头 债有主,欠债还钱虽是天经地义,但是催讨债务必须循正常程序管道阿
如果被不当催讨,比方说以加害你们的事情来恐吓、胁迫,那这已经是犯罪罗
至於何谓正常催收管道,建议你可以爬文或参看 祝福你
※ 编辑: JackeyChen 来自: 219.81.159.98 (04/27 23:43)
3F:推 JackeyChen:尤其是642篇Rechtsanwalt大大的文章 值得一读 04/27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