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uger (nuger)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关於断绝亲子关系
时间Mon Apr 24 11:14:06 2006
首先应先说明的是,父母对子女的「监护」
法律称之为「对未成年子女权利义务的行使与负担」
他不同於监护权
因为亲权是父母的专属权利,所以原则上不容剥夺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父母无法或不宜行使亲权
原则上,未成年子女没有选定监护人之必要
因此,在你的案例中,母死亡後,父亲当然是唯一的合法亲权行使人
没有选定监护人,或合意选定监护人的可能
但是,如果父亲有不宜或无法行使亲权的情形
依民法第1091条规定,才可依法选置监护人
但若,未先剥夺父亲的亲权,是没有选定监护人的理由
而监护人的选定,依同法1094条规定
第一顺位是同居的祖父母,第二顺位是同居的兄姐,第三顺位是未同居的祖父母
(还记得巴西小男孩吴忆桦的故事吗?为什麽法院把监护权判给外婆
因为外婆是他第一或第三顺位的法定监护人,而在台湾的叔叔却不是法定监护人)_
如果你没有同居的祖父母,那你是第二顺位的法定监护人
所以,你可先主张父亲不宜行使亲权
请求法院选定同居的兄姐为监护人
※ 引述《julymiu ()》之铭言:
: ※ [本文转录自 LAW 看板]
: 作者: julymiu () 看板: LAW
: 标题: [问题] 关於断绝亲子关系
: 时间: Sun Apr 23 22:30:56 2006
: 事情有点复杂~但请慢慢听我说来
: 几个月前我妈妈过世了
: 在我妈走了之後 我们三姐弟才知道我爸在外头乱搞
: 所以我们姐弟现在都不理睬他
: 昨天晚上的一阵大吵 我爸说要脱离父女关系 我答应了
: 但是因为我弟今年才14岁(我24 我妹23)
: 我跟我爸说他想怎样都好 只要弟弟归我
: (因为我爸现在很糟糕 不上班 每天游手好闲
: 只靠我妹去家里的店面上班赚钱
: 加上他会动手打人而且在外面赌搏 所以我才会提出这项要求)
: 想请问版上的专业人士 如果我爸当真跟我走上这条路
: 在法律上我是否能拥有我弟的监护权(我爸如果肯放弃+我弟愿意跟我)
: 另外 因为家中的店面之前是登记在妈妈名下 因为我们四人都是继承人
: 所以我爸如果想独占店面所有权 必须先经过我和我妹的签章同意
: 想请问 如果我和我妹一直都不签章 到时後闹上法庭 法官会怎麽处理呢?
: 这件事情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 希望大大们能伸出援手给我意见
: 非常谢谢各位!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9.59.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