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ckeyChen (推 决明子茶~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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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已经和解了,对方再提出民事诉讼有效吗
时间Tue Apr 11 23:53:44 2006
※ 引述《imagine1985 (imagine)》之铭言:
: 大概半年之前出了场小车祸
: 我是开汽车,对方骑机车
: 对方受了点轻伤,送到医院去
: 我去医院看完他,接着我们就ㄧ起去警察局写了和解书
: 我当时20岁对方19岁,和解书上答应赔对方医疗费用全额
: 也说好车子损坏部分自己修理(但没写在和解书上)
: 警察局接受了,我们也各自留了一份和解书
: 现在他妈妈说是它的监护人(因为他未满20岁)
: 说如果我不陪他机车的修理费12000元(机车会修到这麽贵吗?内部应该都没坏)
: (我的汽车也只不过修8000元,这个合理吗?他是不是敲诈我阿?)
: 它就要以民事诉讼告我?
: 我想请问依下,如果已经跟当事人和解了(未满20岁),
: 它的监护人还可以另外以民、刑事诉讼告我吗?
: (19岁的当事人写的和解书具有法律效益吗?)
: 可以烦请解答吗?
: 感激不尽!!
我的看法如下说明
1.民事上 的确如推文所言 因为他当时19岁 契约行为在法律上效力未定
(毕竟这也不能算是日常生活所必须之行为)
民法79条
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许,所订立之契约,须经法定代理人
之承认,始生效力。
2.刑事部分 涉及的是过失伤害罪(毁损罪不罚过失)
当然责任归属是谁,这还要看证据
不过现在要谈的是「告诉」的部分 (因为该罪是告诉乃论)
涉及两个点 分析如下:
(1)「告诉」是一种诉讼行为,不能把民法上的行为能力完全套过来用
只要他知道告诉的意义为何,就可以自己行使告诉权.....
(2)告诉权能否事前抛弃?歹势,我国实务上不承认可以事前抛弃
所以即便抛弃,还是不能拘束检察官....
不过,这和解实质上还是会有一定的效用
万一你又被提告诉,把和解书呈给检察官看
他应该知道怎麽做比较好
(讲白话,我认为缓起诉甚至是不起诉的机率还是很高)
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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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谈判是要有技巧
提示你 1.责任归属的问题 证据在哪里 在警方那里
2.捉他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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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31.138.157
※ 编辑: JackeyChen 来自: 61.31.138.157 (04/11 23:57)
1F:→ JackeyChen:补充 法定代理人是有独立的告诉权 不过 不影响本文结论 04/12 00:05
2F:→ JackeyChen:well 睡觉去 诸位晚安 04/12 00:06
3F:推 imagine1985:刑事是不是有追诉期阿?这个案例好像超过时间了 04/12 16:40
4F:→ imagine1985:对方不能提出刑事诉讼?对吗? 04/12 16:42
5F:→ imagine1985:我听人说对方已经超过时间提出刑事诉讼,是吗"? 04/12 16:43
6F:推 JackeyChen:阿 光顾着看推文 忘记案例事实 感谢提醒 04/12 22:24
歹势 关於告诉权时效 刑事诉讼法237条
告诉乃论之罪,其告诉应自得为告诉之人知悉犯人之时起,於六个月内为之。
得为告诉人之有数人,其一人迟误期间者,其效力不及於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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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那位19岁的应该是已逾告诉时效 所以不能再提告诉
不过他的法定代理人因为也有告诉权
有没有也超过六个月 就要个别认定了
※ 编辑: JackeyChen 来自: 219.81.159.122 (04/12 22:49)
7F:推 imagine1985:关於民事诉讼,我拿和解书,是否她就告不成了呢?(败诉 04/12 23:12
8F:推 LinLauSu:超过半年的话 刑事应该能行使抗辩权? 04/13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