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hnujmik (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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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这样可以要求终止合约吗??访问买卖的!!
时间Mon Feb 27 13:33:10 2006
朋友您好,不才提供另一思考方向。
您女朋友所订立之契约应系定型化契约。其契约之审阅期间
依行政院卫生署食品管理处所定应有七日以上,有违反者,
依消保法第十一条之一之规定,消费者可选择契约有效,亦
可选择契约无效。所以您女朋友可以主张契约无效。
又,依行政院卫生署食品管理处所定之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约
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载明,该等契约消费者於课程实施前
可以任意解除,实施後可以任意终止。纵然您女友所订立之
契约内容有与前述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相反之约款,该约
款依消保法第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无效。
※ 引述《ZEXEL (六子)》之铭言:
: 我女朋友前天在桃园衣蝶前面被一个自称是某某舒活养生馆
: 的女生拦下来!!并自称是店长...
: 而且开始跟我女朋友游说一些有的没的美容课程
: 我女朋友也不知道为什麽呆呆的就跟他们签约(签半年18000)
: 她回来才在跟我说这件事情!我心理马上就觉得是遇到诈骗或
: 黑心店家!!由於她才刚开始上班!!算社会新鲜人
: 所以根本没多余的钱去负担这些开销(助贷还有40多万 = =")
: 我想请问各位如果是上述的情形可以依照消保法第19条寄存证
: 信函过去要求解除契约吗?
: 目前实际情况:
: 1.确定属访问买卖
: 2.已经签约(半年课程18000)
: 3.尚未付款(不过对方好像有委托台新收款而且银行也已经打电话跟
: 我女朋友确认是否购买该公产品了)
: 4.女友已年满20岁
: 麻烦各位懂法律的先进给我点建议吧!!谢谢~
: 忘记说一点很重要的!!就是我女朋友都还没有拿对方的
: 任何产品(包括试作、试用什麽的)
: 还有一点更重要的!!我刚刚看了那张契约
: 上面根本[没有写公司名称也没有公司章]
: 这样是否算无效之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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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3.73.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