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chtsanwalt (一起修练魔「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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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网拍上遇到的事
时间Sun Feb 26 07:59:19 2006
简单来说,对方显然是把「她和前手(供应商)之间的法律关系」和
「她和你(买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完全搞在一块。然後,提出一
堆莫名其妙、算得我们大家都头昏的方案!
法律上,有个基本原则要注意:就是你跟谁买东西,那麽她就应该要
直接、「完全」对你负责。至於,她和前手供应商之间的任何问题,
你只要一句话回她:「关我何事阿!我是跟你买东西,又不是跟他买!」
、「跟我有契约关系的是你,又不是你的供应商!」。
再这样法律规定基本原则下,既然她卖给你的鞋子,「完全」(这时候
虽然是一脚有美观上的瑕疵,但应视为是整双鞋都有瑕疵,而且整双鞋
必须美观这点,应该是每个上网『买高跟鞋、凉鞋女生』缔约时特别重
视的考量点,这点事实上卖方也很清楚!)不符合网拍照片上所创造出
来的「质感期待」,那麽根据民法规定,你有权告诉她你要解除跟她之
间的契约关系,并要求退费!她辩称说:「供应商卖给她瑕疵品,她也
不知道」,这简直是在鬼扯,经验法则上会有「精打细算」的网拍行家
不把批来的商品好好检查一下吗?退步来说,纵使是说她可能一时不查
好了,那跟你一点也没有关系阿,谁叫她自己不好好检查,在她拍照上
网卖给你之前,她本来就有「绝对的义务」去把自己要卖的商品的「品
质」完全、彻底检查一遍!所以,这种狡辩根本是在法律上没道理的!
「中间商」拥有「构成自己商业机密名单」的供应商管道,并从中「赚
取差额(利润)」,这样的营业模式,不会因为履约时「跟消费者发生
纠纷」就有所改变。如果理赔时容许她把「供应商拒退的理由」拿来对
你主张,那你当初又何必跟她买,直接跟供应商买就好了!中间商(她)
「企图」赚取差额(利润)的「自行批货再上网贩卖」行为,就足以正
当化「她也必须在法律上,完全对你负责」!利润(差额)是对应於风
险(鞋居然有瑕疵一事),绝对没道理「钱要赚,风险却不用承担」,
这种行为根本就是要「整碗端过去」!
既然她没有依照契约约定,把一双「跟网拍照片上一样」美观可穿的鞋
寄给你,那麽,她就是根本没有对你「履行」她基於买卖契约、对你所
负的「义务」。如果「鞋」只有这双,没其他同款式存货了,那你可以
直接解除契约,并要求退费!而因为寄来的鞋是瑕疵品,除非你们当初
「订约时」(所以订约後,任何一方提出其他「额外」的要求,对方都
原则上都可以不必理会或答应!)有特别讲好「你如果解约,要把鞋寄
回去,并负担费用」这点,否则,她没有检查好鞋子就寄出的「冒失行
为」,当然要自己负责善後。你没道理负担「帮她寄破鞋回去」的任何
费用,因为她根本就形同是把「垃圾」(不符买卖约定的商品,对买受
人来说,如果完全不能用,就跟垃圾没有差别)寄给你一样!难道你还
得「自掏腰包」把垃圾寄回去还她吗?讲明白一点,她甚至还应该自己
上门把垃圾带回去!
结论是:你不必再理会她任何提议或狡辩,法律上你的基本权利是「可
要求全额退费,并赔偿你帮她寄还鞋子的费用」。至於,在这个基础上,
你要怎麽「基於形势(因为现在鞋已回到她手上,而价款你也付给她,
甚至退货运费还乖乖替她出了,唉,真是完全不利的局面)比人强」的
考量,退她作出让步,就看你自己的决定!因为协商不成,你必须对她
提出民事诉讼,才可能把「价款」和「垫款」全部拿回来。到时,你可
能会因为诉讼的成本(劳力、时间、费用)而直接摸摸鼻子「认赛」!
所以,你需要的是一个有技巧、能帮你把钱「多少尽量」骗回来的谈判
高手!建议你可以跟她说:「你买到瑕疵品,我也替你感到遗憾,可是
法律上(基於上面说的理由,但你语气要和缓点,不要像我一样),我
对你已经很优惠了,一来供应商骗你,跟我没关系,因为我跟你买时也
根本不认识他(指供应商),而且,其实我还大可根本不用把鞋寄给你
,但为了尽量减少你的损失,你知道嘛,我一直还想说以後继续跟你买
东西呢!所以,我才会寄回去给你阿!...你看,我还得先自掏腰包、出
门跑腿,骑了很远的路,才终於到那家邮局,帮你把鞋寄回去。所以阿
,你不觉得你应该多负担一点鞋子寄回去的运送费用吗?」
类似这样的讲法,去试试看吧!希望你能谈判成功,顺利拿回一笔钱!
否则,诉讼成本应该会让你完全放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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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Rechtsanwalt:对了!如果谈判不成,就当然要去申诉了! 02/26 08:01
2F:→ Rechtsanwalt:边讲道理,边打比方,边慢慢激发她的同理心! 02/26 08:04
3F:→ Rechtsanwalt:只能这样努力了!祝你好运! 02/26 08:05
4F:推 baolidab:这个解答还有附应答耶 02/26 12:16
5F:推 Rechtsanwalt:哈,虚拟模拟一下...原po还得靠自己临场反应啦! 02/26 22:34
6F:推 z123456:普通人的话应该寄一份存证信函给他就能吓倒他了吧 02/27 00:31
7F:推 Rechtsanwalt:问题是说:普通人连封存证信函都不会写说.... 02/27 07:37
8F:→ Rechtsanwalt:所以,我才主张,应该建构「家庭律师」的概念! 02/27 07:38
9F:→ Rechtsanwalt:法律服务「平价化」,每个小老百姓都能问得起律师! 02/27 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