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uger (nu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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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告自己的妈妈
时间Fri Jan 27 21:33:12 2006
※ 引述《AQUAWATERS (陈昇啊..)》之铭言:
(前文略)
: 三个小孩都跟外婆住
: 生活费 学费都丢给外婆烦恼
: 自己跑去跟对方同居
: 把钱拿去养对方的家庭(那男的有父亲 有小孩)
: 这个情况已经持续一年多了
: 不管是舅舅外婆还是小孩都劝不听
: 之前跟外婆借了十几万
: 说好过年要用年终奖金还钱
: 但现在人不见了
: 也联络不到
: 过年时拜拜要花钱 还要准备红包钱
: 过年後有小孩的学费和补习费要付
: 这种情形下
: 可以告妈妈吗?
: 可以告妈妈的男朋友吗?
你想告,不过,不知道你想告什麽?想达到什麽目的?刑事或民事?
刑事你能告什麽?恶意遗弃吗?依目前我国法院实务见解,是不构成恶意遗弃的
民事呢?可能有几个方向可以讨论
但首先必须看未成年子女的年纪是多大,是无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若是限制,则只是效力未定,但若是无行为能力,则行为无效
这会牵连到法律行为,包括诉讼行为的效力
一、请求未来子女至成年期间的扶养费:
你可以用子女起诉请求给付扶养费
但三子均未成年,与离婚的後夫所生之子,可以用後夫为法定代理人
但已死亡的前夫的二名子女,必须另外找代理人,可以请求法院民诉§51选任特别代理人
至於如何选任…
(1)子女无行为能力,必须先选特代,因为无行为能力人起诉无效
(2)子女限制行为能力,可以先用未成年子女的名义起诉
起诉时一并请求法院选任外婆为特别代理人,再事後追认起诉行为
二、你也可以用外婆的名义起诉,请求返还过去外婆代为支付的扶养费
请求权基础可能可以是无因管理
综合来说,你可以用外婆+子女的名义起诉,请求过去及未来的扶养费
但是诉讼要诉讼费,要律师费,未来告赢了,是不是可以拿到钱?完全没把握
另外,对於母亲的不闻不问,是否可以可以剥夺其监护权,可能是另外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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