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ngJian (奉剑)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问题] 被推销百科全书
时间Mon Jan 16 22:10:48 2006
消费者保护法
第 二 章 消费者权益
第 三 节 特种买卖
第 19 条 (邮购或访问买卖之解约)
邮购或访问买卖之消费者,对所收受之商品不愿买受时,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内,退回商品或以书面通知企业经营者解除买卖契约,无须说明理由
及负担任何费用或价款。
邮购或访问买卖违反前项规定所为之约定无效。
契约经解除者,企业经营者与消费者间关於回复原状之约定,对於消费者
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之规定不利者,无效。
因为这类摆摊式推销属「访问买卖」,
依消保法规定得於七日内无条件解约,
但记得物品要完整退还。
民法
第 一 编 总则
第 四 章 法律行为
第 二 节 行为能力
第 77 条 (限制行为能力人之意思表示)
限制行为能力人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应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许。但纯
获法律上之利益,或依其年龄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者,不在此限。
第 79 条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契约之效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许,所订立之契约,须经法定代理人
之承认,始生效力。
第 84 条 (特定财产处分之允许)
法定代理人允许限制行为能力人处分之财产,限制行为能力人,就该财产
有处分之能力。
如果你还没满二十岁,
原则上契约须经父母同意,
这时因你父母不同意,
当然可以退还。
不过,有例外,
百科全书如果是一般价位,
或许属依其年龄及身份日常生活所必需,
无须经父母同意。
如果,
这是你用零用钱买的,
因你有处分之能力,
这时就需负责。
几个处理方法,
供你参考。
※ 引述《oookgirl (要当个很正的kb手)》之铭言:
: 今天在图书馆前被推销百科全书
: 我也不知道我怎麽会答应
: 因为他们实在是太会说了
: 说到你不得不买
: 我觉得我口才已经很好了可是还是说不过他们
: 已经付了订金
: 明天书就会来
: (不要再骂我笨了...orz)
: 我再网路上看到有人也碰到一样的情况
: 他们说未满20岁了话
: 可以寄存证信函之类的
: 不管他们说什麽都可以退书和退钱
: 因为他们说已经签了名就什麽不能退钱阿...
: 我自己闯出来的祸
: 不想要爸妈负担
: 可以帮帮我吗?
--
情韵款款来,
唯独春日见相惜。
风嗺青鬘,附绮罗,依华面,
半与千绪满庭院。
情韵昇,花香销,
染就乾坤紫蒙一片。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2.178.151.240
1F:推 oookgirl:谢谢~!! 01/16 23:00
2F:推 sangoroger:大感谢~~ 06/23 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