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fp339 (爱睡小狗狗=.=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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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请益] 如果检察事务官打电话要求我将告诉彻回 …
时间Mon Jan 9 14:41:49 2006
※ 引述《kissinwang (= =)》之铭言:
: ※ 引述《palas81977 (palas)》之铭言:
: 对不起,可以请教一下有关自诉人和告诉人的定义?
: 或者哪边有相关网页可以查询
: 因为使用GOOGLE大神我只搜到一堆新闻= =
: 谢谢
简单几句话
有告诉权之人提起自诉就变成自诉人
否则他就只是提起告诉之人
差别在哪?适用程序不同 以及是不是当事人
告诉的後果是由检察官担任侦查主体然後决定要不要提起公诉
如果要检察官就成类似民是诉讼程序上原告的角色
自诉的後果就是自诉人必须自己来打诉讼担任类似民事诉讼程序的原告
并且律师强制代理
否则法院应为不受理(自诉本身是律师除外)。
然後告诉跟告发有何不同?差在有无告诉权。
另外的公诉自诉优先的讨论与此无关就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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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6.87.5
1F:推 kuomeijane:这要M吧 说的还满清楚的 01/09 20:55
2F:推 kissinwang:谢谢~~好绕舌欧~看了3次终於了解了~我好笨 01/10 03:18
※ 编辑: bfp339 来自: 59.115.177.223 (05/03 16:13)